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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比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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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比漏洞複製保護技術中一個本質上無法避免的漏洞,利用它可以通過類比信號來複製受版權保護的作品。只要數碼信息轉換成了人類可識別的類比信號,就不難再把類比信號重新編碼為不受限制的數碼格式,由此繞過原數碼媒體的限制。由於數碼作品最後都需要轉換成類比信號才能提供給用戶,使用數碼權利管理的出版社將其視為數碼權利管理的最大困境。

概述[編輯]

雖然轉換類比信號到數碼訊號的技術已經存在了一段時間,但直到1990年代後期DRM廣泛部署後才被認為是「漏洞」。如果沒有高端設備,則轉錄時會發生失真,轉錄成品的質量將差於原件。

2002年和2003年,美國影業公開探討了通過立法來"修補類比漏洞",而最有可能的方案是通過監管,限制數碼錄製設備錄製商業影像的能力。有多個組織和議案討論了此類提議,其中包括內容保護狀態報告消費者寬帶和數碼電視促進法,以及類比信號重轉換討論小組。由於監管可以強制要求錄製設備檢測水印,也許能給水印專利的持有者提供一筆收入,數碼水印技術的發明者對此特別感興趣。

為了繞過立法方面的阻力,電影業還嘗試了通過私營部門的手段來消滅類比漏洞。

  • 混淆類比信號來干擾錄製設備。例如Macrovision為了阻止VCRDVD播放機進行錄製,會故意輸出受干擾的信號,削弱視頻的自動增益控制,造成亮度有很大的波動。雖然計劃中這只會影響錄製下來的副本,但也可能造成無意的副作用,影響到觀看視頻原件。一些廠商聲稱開發出了可以阻止電腦顯卡進行錄製的技術,但市面上也有設備可以對抗這種技術。
  • 在商議合同時,錄製設備廠商可能會被要求檢測輸入信號中的水印(或Macrovision,或DCS的複製保護,或CGMS-A),並限制相應的錄製功能。例如廠商在獲取數碼權利管理方案的專利授權時,授權合同中很可能會要求限制錄製功能,因此不得不給錄製設備添加限制。
  • 在商議合同時,機頂盒廠商也可能受出版或廣播公司的要求,提供禁用類比信號的選項,或者在特定時段干擾類比信號的輸出。這是可選輸出控制的一個例子,廣播公司可以讓所有合規設備不通過類比信號來輸出,據此阻止對某個節目的錄製。在一些新式播放設備上,類比信號輸出已被完全消滅。

雖然大部分人都無法做到,但理論上可以組裝一個逐幀複製畫面和音頻的播放器,也就繞過了所有的限制措施。許多私錄者會用錄影機直接錄製屏幕,或者使用沒有實現限制措施的設備來播放視頻。實際上,美國運動圖像協會建議了使用攝像機來規避DVD的內容擾亂系統[1]

工程、商業和政治[編輯]

「堵上類比漏洞」這一概念可能基於對類比信號和數碼訊號的本質性誤解。商業和政治方面的訴求加上對技術的誤解,如此產生的立法和行業慣例從工程學角度來看常是毫無效率或有缺陷的。

參見[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Jacqui Cheng. "MPAA: teachers should videotape monitors, not rip DVDs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Ars Technica. May 7, 2009. Accessed May 22, 2009.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