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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讨论:Wong128hk/Archive content/Archive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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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档伍,二〇〇八年七月一日至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戊子年榴月廿八戊子年腊月初五

Archive 本页乃往昔讨论存档。请勿编纂本页。欲启新议者,请移步当前讨论页;欲再议旧题者,请复制相关代码至当前讨论页

你好

经常看见你在新荐投票和删除投票发言,我的条目也曾经得到你的支持,感谢你的支持,希望和你有更多交流,请问你有MSN或skype吗?--Ws227 (留言) 2008年7月4日 (五) 18:3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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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请问,维基有没有甚么规条是说关于讨论的发言可不可被删掉的?比如说这种?祈为示下,俾使以资依从,谢谢!--210.6.210.198 2008年7月5日 (六) 09:1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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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MHK一周年活动邀请


为庆祝香港维基媒体协会成立一周年,协会将举办研讨会,找出在教育界推广维基媒体等各种web 2.0计划的更好方法,以进一步在港宣扬自由文化。研讨会详情如下:

  • 日期: 2008年7月12日 (六)
  • 时间: 下午一时至三时
  • 地点: 香港湾仔轩尼斯道15号温莎公爵社会服务大厦201室


有关细节,请参阅相关页面。如阁下却报名参或有任何查询,请透过协会公共电邮地址联络协会秘书,以便我们作进一步的安排。


  此致
各位香港维基人



香港维基媒体协会 谨启
2008年7月6日


阅—J.Wong 2008年7月7日 (一) 08:44 (UTC)[回复]

注意

请勿多次在删除投票和请求中,单方面提出“请求理由已消失”、“快速保留”及“快速删除”理由结束某些投票项目,任何投票需要得到充份讨论与共识。—ZModdlyg讨论+ 2008年7月9日 (三) 01:3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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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应提出比以上列出的更具体的理由,否则别人会误会你是来乱的吗。—ZModdlyg讨论+ 2008年7月9日 (三) 04:1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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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教就不敢当,很简单“请求理由已消失”,你应为别人会知理由是什么吗?—ZModdlyg讨论+ 2008年7月9日 (三) 04:4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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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式足球

还有大量英文--~Jacky~ (留言) 2008年7月15日 (二) 11:4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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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

留言

如果重定向的话,我认为支持或反对好像比较好,不过没所谓,请您把这些都更改吧,因为我忘记自己有那些用错了,那是没用错--~Jacky~ (留言) 2008年7月16日 (三) 04:17 (UTC)[回复]

阅—J.Wong 2008年7月16日 (三) 07:14 (UTC)[回复]

Re: 有关提删

留言

我的理据是普通选举而可能导至知名度不足(只给他人参考),并非知名度不足。如果你的决定是对,理应把其他删除理据为普通XX的条目定为请求无效。注意我有补充更多理据为条目内容复制自选管会。—ZModdlyg讨论+ 2008年7月16日 (三) 08:0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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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香港区议会选举地方选区焦点

Wikipedia talk:聚会/2008年香港夏聚/邀请讨论

邀请您的维基人是:

Mahoumatic (留言) 2008年7月18日 (五) 20:08 (UTC)[回复]

阅—J.Wong 2008年7月19日 (六) 04:42 (UTC)[回复]

有关罢免管理员妙诗人

你好,有关龚伟怡的条目相信会维持一段时间的争论,同时我希望各位维基人关注管理员妙诗人一直以来以高压、回退、封杀各种手段对待异见者,对于这种滥用管理员权力以及封锁反对他的人的做法,本人不表认同,也认为这种失德的操守与维基的精神相背,过去妙诗人在角逐管理员一职时表示过“自己还需要学习与人相处”,希望网友给他机会,但他作为管理员以来,只见他是变本加厉,为此,我想请问大家有何方法罢免他?—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6.49.167.140对话贡献)于2008年7月19日 (六) 07:53加入。

我相信我再说什么也不能令您取消这个决定,要罢免管理员您要用的是Wikipedia:申请罢免管理员。不过在此提醒您,您必须要有非常确切的证据,而且您亦要有五位有投票资格的用户联署方可展开程序。—J.Wong 2008年7月19日 (六) 12:21 (UTC)[回复]

要求罢免道德操守欠奉的妙诗人管理员

各位,由于在龚伟怡条目有编辑方面,关于所谓“维基标准”有所争端,所以本人曾被管理人“妙诗人”封锁三日,本人有感妙诗人君在处理今次事件有所偏执于自己的私欲,过去此君亦常与网友发生冲突,为此,本人特此上书入禀,要求罢免妙诗人君管理员的职位。

近日,本人在有关主播龚伟怡的条目跟个别网友就编辑方面有所争论,可是却遇到他的无理回退,甚至无理封禁本人三日,但理由却是牵强。他指,本人是犯了连续回退三次的规章,然而所谓“你增我补”的编辑战乃持续几天,而非规章所不容的一天多次回退,但妙诗人君就是以此理由封禁本人。但吊诡的是,妙诗人君明知他人未犯回退不过三的规定却封禁别人,而且更只封禁过去与他有同类争端的本人,而不是封禁两边,单就龚伟怡一条目而言,由于只封禁一边显然是不公平的。

过去他也曾跟本人在"香港新闻台"条目发生相类似的冲突,当时他的处理手法同样是坚持自己一套写法方为标准,结果出现“你删我补”的局面,妙诗人君在这个条目的处理未见持平,我有理由相信,我是被针对的苦主。

在被封期间本人不能编辑条目,也不能参与讨论,正是有冤无路诉,妙诗人君不欲采取讨论形式解决事情,选择直接封锁他人,这种行为并不公正,又是在以管理员之权去公报私仇。

话说回来,若说三退不应该,我想应该要公平点,要封就封锁两边而不是单一方,再讲,这位管理员过去更与被封锁者有争端,妙诗人管理员未免有点瓜田李下,而所谓的编辑战其实正正就是这种人而来。

另一方面,妙诗人君一直都以“精简他人建立的条目”为编辑方向,但却不肯承认自己的大刀削文往往令读者一知半解,令人生厌的是他不愿意跟网友沟通,直接回退或封锁网友的例子比比皆是,他就是以这种不文明的手法不断抹杀别人建立条目的努力。

在他未做管理员之时,他的作风已经让人不敢恭维,过去,他被推选为管理员之时,为求“选票”,曾承认自己的缺失,并表示“我会努力学习编辑和与网友相处”,但今时今日他所做的却与之前的承诺相违背。难道,不认同他的网友就得被他不问理由回退,甚至无理封禁多日?别人讨论申辩的权利也该被剥夺?

妙诗人的管理编辑手腕和操守值得商榷,而这件事亦让很多网友及管理员不认同;无论他是对编辑有所偏执还是热衷于权力带给他的快感,我们同样有必要关注个别管理员的行为操守。

我们乐于共享知识,所以我们喜欢在维基建立和补充条目,可是若有人要刻意营造一个一言堂局面,维基百科的精神必定会被这些管理员败坏,而事实上过去这位妙诗人未成为管理员在处理条目时常和网友发生冲突,而事实上,究竟什么语句才应保留可是应该讨论,封锁个别一方而不让他争辩是最差劲的管治。

现在,本人在此提出罢免妙诗人,反对他继续担任管理员一职,请各位维基人明察,另外,过去如跟妙诗人有过争端的朋友,希望你们也能联络我,以期集众人之力,铲除这些维基上的枯枝! DAI ADORU 2008年7月19日 (六) 16:5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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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 You

message to Earl of China

Thank you, J.Wong. I'm so appreciated to receiving the greeting from you! —“Earl of China” 2008年7月20日 12:26(R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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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聚模板张贴请求

2008年香港夏聚好不容易的已定在26/7(星期日)举行,然而亦有不少维基人尚未知道有关的活动,因此希望你能协助向其他的香港维基人张贴模板,以此通知他们。模板已弄好,详见Wikipedia talk:聚会/2008年香港夏聚/出席邀请。另请继续关注有关的讨论并考虑报名出席。谢谢!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21日 (一) 08:45 (UTC)[回复]

阅—J.Wong 2008年7月21日 (一) 13:11 (UTC)[回复]

邀请出席2008年香港夏聚


忘记顺带邀请了。 :P Stewart~恶龙 2008年7月21日 (一) 09:15 (UTC)[回复]

阅—J.Wong 2008年7月21日 (一) 13:12 (UTC)[回复]

RE: 授予维基资深主编荣誉

留言

谢谢 :) —天上的云彩 云端对话 2008年7月21日 (一) 09:37 (UTC)[回复]

阅 ^^—J.Wong 2008年7月21日 (一) 13:14 (UTC)[回复]

你被申请成为管理员

你被申请成为wikipedia:管理员,请到这里发表当事人言论。窗帘布王子 (留言) 2008年7月22日 (二) 13:4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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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非常感谢您的指正! :D —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7月30日 (三) 20:24 (UTC)[回复]

阅 :) —J.Wong 2008年7月31日 (四) 03:00 (UTC)[回复]

Re:化学星章

留言

感谢。我会继续努力的:)—puppy8800 (留言) 2008年8月1日 (五) 14:29 (UTC)[回复]

阅。:)—J.Wong 2008年8月1日 (五) 15:08 (UTC)[回复]

2008香港秋聚前聚会讨论

邀请你的维基人是:Ws227 (留言) 2008年8月2日 (六) 14:29 (UTC)[回复]
阅—J.Wong 2008年8月2日 (六) 14:37 (UTC)[回复]

请移步赐教

你好,小弟对维基百科指引尚有不了解之处。请移玉步至这里回答在下之提问,谢谢。-Nthgd 2008年8月5日 (二) 05:4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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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提醒

Inform through e-mail

误删的内容已恢复,感谢您的提醒!--KJ(悄悄话) 2008年8月5日 (二) 16:22 (UTC)[回复]

阅—J.Wong 2008年8月6日 (三) 04:53 (UTC)[回复]

龚伟怡条目讨论尚未完结

阁下不欲再作回应是阁下的取向,我尊重你,但请问是谁有资格决定一个讨论结束与否?我尚不相信你没有资格,所以,你也得尊重其他用户,而非采取这种“另类封禁别人发言”的手段,尤其是在于当一个讨论入面,双方相互回退但个别用户被单方面无理封禁,这种种在本条目出现的各种问题都未见解决,单方面表示“已经完结”又是否让人有“草草收场不欲冒犯以及包庇管理员”之效?阁下如此一来,跟哥顿君所提倡的“不见回应便当对方没意见,继而擅作主张”有何分别?我绝对反对这种自把自为的态度。 DAI ADORU 2008年8月11日 (一) 07:13 (UTC)

回复

我完全不知道发生何事!你“由于因此”的决定是在知会我还是在询问我?DAI ADORU 2008年8月12日 (二) 07:1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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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授予维基站务专家奖及维基助理主编荣誉

留言

感谢授予,不过我好像未达到维基助理主编的标准(未够30条目,小弟只有24条),可否先撤销?—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8月12日 (二) 12:39 (UTC)[回复]

回应
好像都没有其他的工具了 :( …… 还有这个工具给出的数字很多时候都不准,自己做的重定向页被其他人变条目也会算做自己的条目 = ="" 。—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8月12日 (二) 16:5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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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小心3RR……,还是提交那家伙到3RR,让他被封了算吧。—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8月13日 (三) 17:1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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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留言

留言

谢谢 我下次会注意的—Alexbear (留言) 2008年8月16日 (六) 06:38 (UTC)[回复]

阅 ^^—J.Wong 2008年8月16日 (六) 06:53 (UTC)[回复]

请问您有意出任管理员吗?

一直以来都有留意您在管理方面表现得很积极,作风有如一位管理员,未知 阁下有没意愿当上管理员一职?—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8月18日 (一) 16:53 (UTC)[回复]

回应
已经提名了,也请象征式再表态一下,并回答例行问题。预祝成功!—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8月18日 (一) 17:2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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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管理员User:Cloudcolors

他对我的User:alexbearID 进行封禁,我利用我的傀儡帐号User:tiwii对他发言请问他为何封禁我的ID,他居然一句话不说直接在此封禁我的傀儡帐号,这样的行为跟蛮横的专职主义有什么差别。并且他的做人态度我强烈质疑,一个用户询问他做错什么,只是想问个回答,居然又做出封禁的行为,强烈谴责并要求弹劾。--121.205.111.108 (留言) 2008年8月19日 (二) 05:20 (UTC)[回复]

reply through e-mail

邀请出席2008香港第一次秋聚

Re:交朋友

留言

早前你在我的讨论页上说想和我交朋友,不过我没有MSN,我的e-mail是curtiswonghk@yahoo.com.hk。窗帘布王子 (留言) 2008年8月20日 (三) 05:35 (UTC)[回复]

谢阁下之回应,阅。—J.Wong 2008年8月20日 (三) 06:40 (UTC)[回复]

Wong128hk所言使我感动

Wong128hk 你好,你的回应已由Yiken本人参阅熟知以下内容其意:

誠無需道歉,我由始至終無為此以怎樣。而且我多謝您對我的重視,在您百忙中仍抽空對我作出回應。 
與人相處是一門頗深奧的學問,還是要用時間慢慢浸淫的,再慢慢自己領略,別人只可提點,要學會最終仍要靠
自己。人是會隨環境轉變,但自己亦有選擇的餘地,當然非全部也有。 
我只希望您在有空閒時再上來作出貢獻。若您於維基中有任何需要協助的地方,我定會盡力提供協助。

,Yiken自2008年7月14日收假起至同年8月22日期间服役之事甚多且忙碌(长达40日未休假),故难能可贵地可抽空于今日前来维基百科与Wong128hk交流,当Yiken参阅完毕而有种对于该文是有感触良多与百感交集之特殊感觉,Wong128hk可能是Yiken自加入维基百科以来对Yiken了解熟知之人,使Yiken相当感动,如同Wong128hk所言是Yiken人生路上经常遇上一门学问与难题,回首2008年7月14日收假起至同年8月22日期间服役之事发生是Yiken目前人生以来生过最大一场重病,这场重病Yiken已经走过来了,虽是如此而却是无法朝向正面思考给自己信心,但很感谢有Wong128hk支持与鼓励,Yiken与人相处第一步了解与尊重这门课,这门课学分仍未及格,Yiken会继续加油,谢谢-yiken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4:1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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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有关结束讨论

留言

达了什么共识,5票保留3票删除,5/8=0.625非0.666,票数不过2/3—ZModdlyg讨论+ 2008年8月24日 (日) 10:1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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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你一个友善星章

友善星章
送你一个友善星章,你在talk页上的发言令我觉得很是友善。 小周 (留言) 2008年8月27日 (三) 06:34 (UTC)[回复]
感谢阁下之授予。—J.Wong 2008年8月27日 (三) 08:04 (UTC)[回复]

我的SREng词条被删除了

我开始因为不了解维基百科的规矩,那个词条被两次删除过。我昨天晚上严格地按照Wikipedia:格式指南自己重新写了个,并参考了HijackThis这个词条,现在竟然被Cloudcolors再次删除,并“保护”了起来,真是郁闷死我了……你能帮我问下这次删除的原因吗?谢谢~
你是高中生?我明年高考……呵呵~—李牧原 (留言) 2008年8月27日 (三) 14:1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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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句讨打的话

老实说,在念了三遍你的致谢词之后,我还是觉得很是拗口。当然,这也可能是我的文化水准不够所致。—小周 (留言) 2008年8月29日 (五) 07:3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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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不予责备。念三遍的原因在于看第一遍的时候觉得不通顺,所以念多几遍以确认是否存在错觉。另外,您的英语致谢词里面有个“you is”,在我的印象中,这个you的后面似乎应该是are。不过,我英语不是很好,这个印象并不可靠,所以特意求教,望予以赐教。—小周 (留言) 2008年8月29日 (五) 08:1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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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Wong兄虚怀若谷,令人佩服!另外,个人觉得简单的英文文法更容易出错,毕竟汉语中并不存在这种变化,一不注意就会受母语影响。—小周 (留言) 2008年8月29日 (五) 08:3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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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留言

不知如何补充,你帮我补吧,英文维基—Jacky~恭喜中国冲击50金成功 (留言) 2008年8月30日 (六) 07:0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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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glas

Template:屠杀等两个模板您注明已经删除,可是好象并没删除?还是有人又给恢复了?--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8月31日 (日) 03:4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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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足协杯赛冠军球会领队列表

欧洲足协杯赛冠军球会领队列表已完成,现正参选“新条目推荐”及“特色列表”,请给予意见,谢谢。—Jacky~恭喜中国冲击50金成功 (留言) 2008年8月31日 (日) 11:55 (UTC)[回复]

阅—J.Wong 2008年8月31日 (日) 13:32 (UTC)[回复]

活塞男积压计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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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感谢

留言

一起努力吧!:) —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9月2日 (二) 04:41 (UTC)[回复]

太客气啦!好好做吧,加油!—章·安德鲁留张纸条美好的仗飞鸽传信 2008年9月2日 (二) 04:47 (UTC)[回复]

恭喜阁下当选,望不负社群期望!—小周 (留言) 2008年9月2日 (二) 04:49 (UTC)[回复]

恭喜恭喜,也望阁下高考成功。—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2日 (二) 04:50 (UTC)[回复]
同祝高考成功!—小周 (留言) 2008年9月2日 (二) 05:04 (UTC)[回复]
恭喜恭喜,也祝愿你高考成功-Alexbear (留言) 2008年9月2日 (二) 06:26 (UTC)[回复]

不必客气呢!希望在面对日后种种挑战时也会记得大家对你的支持呀!加油!--Onlim (留言) 2008年9月2日 (二) 04:54 (UTC)[回复]

多谢诸位的恭贺,吾当尽力遵行管理员之义务。—J.Wong 2008年9月2日 (二) 08:46 (UTC)[回复]

一问

请问维基百科有无 面页计算这个功能? 即系计算有多少用户浏览特面页。—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Cooking mama对话贡献)于2008年9月2日 (二) 05:21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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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无这个功能?—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Cooking mama对话贡献)于2008年9月2日 (二) 05:27加入。

回应

RE:感谢

留言

不用谢,你应得的^^—JNIV 2008年9月2日 (二) 07:09 (UTC)[回复]

阅—J.Wong 2008年9月2日 (二) 08:47 (UTC)[回复]

很官腔的回应…恭喜你啦!这是你应得的!—Chaplin 讨论贡献 2008年9月2日 (二) 11:56 (UTC)[回复]

恭贺阁下成功当选为管理员 -黑暗魔君 2008年9月2日 (二) 19:35 (UTC)[回复]

多谢诸位的恭贺。阅。—J.Wong 2008年9月3日 (三) 10:36 (UTC)[回复]

授予友善星章

友善星章
留言 JNIV 2008年9月2日 (二) 09:02 (UTC)[回复]
感谢授予。—J.Wong 2008年9月2日 (二) 09:03 (UTC)[回复]

恭喜

自龚姓主播事件后,我就知道你真的是一位很不错的维基人。恭喜恭喜!希望你可以一如以往地为维基百科努力,我相信你会是一个称职的管理员。--Gordon仔—(留讯息) 2008年9月2日 (二) 13:50 (UTC)[回复]
多谢阁下的恭贺,阅。—J.Wong 2008年9月3日 (三) 10:37 (UTC)[回复]

希望如我所愿

能够当好管理员这个职位,期望你在日后的表现。—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8年9月3日 (三) 10:16 (UTC)[回复]

本人当尽力遵行操作员的义务。—J.Wong 2008年9月3日 (三) 10:38 (UTC)[回复]

加油!每一天都对Wikipedia有期待,而且是更多期待。—Sunding (留言) 2008年9月3日 (三) 10:34 (UTC)[回复]

我会的,阅。—J.Wong 2008年9月3日 (三) 10:38 (UTC)[回复]

有个封错了

59.149.66.205被你错封了,他可是在回退破坏的啊。—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4日 (四) 09:05 (UTC)[回复]

对不起是我当时提报破坏时弄错了这个IP了,是118.140.128.151在破坏,59.149.66.205是无辜的。再次致歉—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4日 (四) 09:08 (UTC)[回复]
回应

条目新都里

小弟于8/9下午4点已修改内容而在8/9下午5点时条目被删除,请问关于此条目有否回复之可能?—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Fbshome对话贡献)于2008年9月4日 (四) 15:06加入。

回复
还烦请Wong128hk兄Mail条目的源码。感谢。FB (留言) 2008年9月6日 (六) 06:31 (UTC)[回复]
回复

抱歉,参数设置已更改。多谢提醒。FB (留言) 2008年9月7日 (日) 14:35 (UTC)[回复]

已寄予阁下。—J.Wong 2008年9月7日 (日) 14:42 (UTC)[回复]

关于恐怖统治

Wong128hk兄,我的意思是,即使是要保护条目不被频繁移动,也应该是退回争执发生之前的名称再保护,这是维基向来的做事方法吧?—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5日 (五) 15:13 (UTC)[回复]

回应
不,你不明白我的意思。我们已经争无可争了,不想再作无谓的讨论了,只想管理员负责处理好这件事而已。而且,因为现在的版本,即使没有任何保护,我们都是改动不了的了,因为恐怖统治 (法国大革命)是移动不去恐怖统治的,必须要有管理员权限的才行的。在这种情况下,你觉得是应该怎样才公正合理?是维持一个突然间出现的版本,还是回到原先的稳定版本合理?—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5日 (五) 15:28 (UTC)[回复]
回应

Wong128hk兄,请尽快回复,既然你管了这件事,就不应该撒手不管。—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5日 (五) 15:46 (UTC)[回复]

回应
你指的是从什么移动到什么?—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5日 (五) 15:47 (UTC)[回复]
回应

我觉得无论从去年年底的圣诞节争议事件还是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8年4月#在台复校高校与大陆高校的命名争议,都说明了在此种情况下应该采用主条目消歧义;更不论这个条目的名称的历史渊源、历史名称特指、其他语言版本的命名情况等因素了,请执行我下午在移动请求提出的移动要求。—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5日 (五) 15:58 (UTC)[回复]

感谢J.Wong 兄的支持,移动回原来的名称后,我会将我和Webridge兄的讨论、以及您的意见复制到条目的讨论页,以供以后的编辑者参考—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5日 (五) 16:03 (UTC)[回复]
回应
不是吧,还要Webridge不反对??太……了吧。就是因为我们有争执,我发现不论我怎么说,他还是坚持那句“这样做没错”,才决定让管理员裁决的啊。而且把条目名称移动会争执之前的版本是很合情合理的吧。—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5日 (五) 16:07 (UTC)[回复]
回应
嗯,再次致谢。其实今天下午我和他一开始的讨论还是蛮热烈和友好的,但是后来弄到不欢而散,还真的遗憾。希望他能够没有在维基既定原则下我的坚持是有理由的。—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5日 (五) 16:14 (UTC)[回复]
阅,无需客气。^^—J.Wong 2008年9月5日 (五) 16:22 (UTC)[回复]

关于“文书鉴定”条目

关于“文书鉴定”条目已重新编修2次 并且回复 不知是否重新阅览? 因少用wiki 相关功能,不知如何参与讨论及投票。 please read it again. If it's your choice, please do it, I won't care. This article is not for me, that's for the fellows they need to know about "QUESTIONED DOCUMENT EXAMINATION" in chinese. Besides, do you have any other article can take place? With my best regards.

gintabo 编者上—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Gintabo对话贡献)于2008年9月6日 (六) 17:47加入。

REPLY

移动请求

请问2008年9月01日的李氏朝鲜朝鲜王朝移动请求,为什么还不给移动呢?Aueak (留言) 2008年9月7日 (日) 15:22 (UTC)[回复]

已处理。—J.Wong 2008年9月7日 (日) 15:34 (UTC)[回复]

图片被删

Image:DSC_0563_sm.jpg被你快速删除,原因说是no license,但事实上是有license[1]的。

原图作者已经声明

我把许可原封不动地复制在中文版图片的说明里,为何要删除?ForgetMyself (留言) 2008年9月8日 (一) 07:51 (UTC)[回复]

回应

you got mail

请检查你的维基电子邮件。—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8年9月9日 (二) 09:21 (UTC)[回复]

Seen.—J.Wong 2008年9月9日 (二) 14:37 (UTC)[回复]

可否多加留意这IP用户?

我观察这IP用户已有一段时间,发觉他的编辑比较古怪,但又说不出怎样古怪,只知他加入很多似是而非、没有来源的内容,有时甚至前言不对后语及不明所以,希望你可帮忙看看他的编辑,再决定怎样对他,例如劝告、警告,甚至封禁。

以下是他现正使用的IP位址219.73.23.80 (讨论页 · 贡献 · whois),另附上一些他曾使用的IP位址。218.250.120.218 (讨论页 · 贡献 · whois)219.73.89.248 (讨论页 · 贡献 · whois)58.152.193.177 (讨论页 · 贡献 · whois)219.73.21.234 (讨论页 · 贡献 · whois)58.152.217.185 (讨论页 · 贡献 · whois)219.73.21.227 (讨论页 · 贡献 · whois)220.246.211.120 (讨论页 · 贡献 · whois) --116.49.83.48 (留言) 2008年9月9日 (二) 13:31 (UTC)[回复]

会多加留意,阅。—J.Wong 2008年9月9日 (二) 14:42 (UTC)[回复]
没理会他几天,他转了IP位址(58.152.195.244 (讨论页 · 贡献 · whois)),而且继续不明所以的编辑,我回退了一些,又有一些加上Template:Fact,我想可能要劝告一下他了,但我不知应该用怎样的语气,及在哪一方面劝告,可否帮忙?谢谢。--116.49.44.186 (留言) 2008年9月16日 (二) 02:52 (UTC)[回复]
已提醒,阅—J.Wong 2008年9月16日 (二) 09:30 (UTC)[回复]

更新

怎么好像无人更新Wikipedia:香港维基人布告板/维基香港图像奖Wikipedia:香港维基人布告板/维基香港内容奖两页面!--围棋一级 (留言) 2008年9月9日 (二) 16:02 (UTC)[回复]

阅—J.Wong 2008年9月10日 (三) 08:47 (UTC)[回复]

汇入权

恭喜您取得维基词典、文库、语录、教科书汇入权。正当Shizhao是维基教科书唯一管理员以及行政员时,我也申请那边汇入权,您认为如何?以后我才考虑是否申请那边管理员。--Jusjih (留言) 2008年9月12日 (五) 01:50 (UTC)[回复]

回复
谢谢回应以及支持。顺便想邀请您的是,中文维基文库正在讨论一项重要版权方针,投票决定中文维基文库应否收录在两岸四地仍有著作权限制,但在美国没有著作权的作品。因为还没有确实方针,所以有的管理员认为可收,有的认为不可收,造成困扰。--Jusjih (留言) 2008年9月13日 (六) 01:49 (UTC)[回复]
已投票,阅。—J.Wong 2008年9月13日 (六) 01:57 (UTC)[回复]

5天9小时

我编写的条目“伯克郡行政区划史”在2008年9月7日05:54 (UTC)起参选优良条目,至今逾5天9小时,只有5个有效票。希望阁下能到Wikipedia:优良条目候选#9月7日投票。谢!YunHuBuXi 2008年9月12日 (五) 15:38 (UTC)[回复]

阅—J.Wong 2008年9月13日 (六) 00:58 (UTC)[回复]

请帮忙

我在查看中秋博饼博饼这个两个条目是,发现大部分相同,两个条目其实写的是一样的东西,基本博饼也只有在中秋时节比较多,所以建议将博饼删除,并且中秋博饼的内容比较详尽,能否帮忙将两个条目合并,并做重定向处理,以免有多产生新条目。—Alexbear (留言) 2008年9月13日 (六) 10:06 (UTC)[回复]

阅—J.Wong 2008年9月14日 (日) 08:17 (UTC)[回复]

2008年香港第二次秋聚讨论邀请

邀请你的维基人是:—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8年9月14日 (日) 06:50 (UTC)[回复]
阅—J.Wong 2008年9月14日 (日) 08:18 (UTC)[回复]

删除投票分拆方案 投票中

您好!Wikipedia:投票/分拆删除投票正进行投票,以决定是否将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分拆。希望 阁下尽可能参与表决,谢谢!—JNIV 2008年9月16日 (二) 09:59 (UTC)[回复]

The poll has been ended already. Seen.—J.Wong 2008年9月16日 (二) 10:02 (UTC)[回复]

问题

8月15日到9月17日不足7天?考糊涂了?醒醒!—TifosiY (留言) 2008年9月19日 (五) 05:08 (UTC)[回复]

问题

板桥乡(织金县) 还是板桥乡(织金县) 还是板桥乡 (织金县)? 我一开始用的是第一种,后来被user:Altt311改为第二种。但我看编辑手册里似乎应该是第三种?请问关于()还是()有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Canstudent (留言) 2008年9月20日 (六) 05:11 (UTC)[回复]

回应

感谢阁下投票支持小弟所提出的方案,但眼见投票快结束、投票票数仍然太分散,为方便凝聚共识,故决定放弃自己的提案,小弟呼吁各位投票支持我的维基人,包括阁下,改投Baycrest提出的3个月方案,谢谢。—香港达人(有话直说)(警报单) 2008年9月20日 (六) 08:00 (UTC)[回复]

Seen.—J.Wong 2008年9月20日 (六) 11:40 (UTC)[回复]

问题

我之前申请助理编辑,你就系在:

http://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7%B6%AD%E5%9F%BA%E6%A6%AE%E8%AD%BD%E8%88%87%E7%8D%8E%E5%8B%B5%E7%94%B3%E8%AB%8B%E8%88%87%E8%AE%8A%E6%9B%B4/%E7%94%B3%E8%AB%8B%E7%B6%AD%E5%9F%BA%E6%A6%AE%E8%AD%BD%E9%A0%85%E7%9B%AE#.E7.94.B3.E8.AB.8B.E5.8D.80

睇到你话既编辑数并未超越五百,但系我用自己既参数设置睇,已经超过500了,我想请问一下,应该用边一个作准???

鸡蛋 (留言) 2008年9月23日 (二) 12:02 (UTC)[回复]

REPLY

你好

有个Πrate的用户,不断的恶意回退蒋经国的编辑,已构成违回退不过三的原则,请依据法规给予此维基人惩罚,谢谢。—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203.68.164.26对话贡献)于2008年9月24日 (三) 11:17加入。

编辑战,现已对条目作出保护直至争议获得解决为止。阅。—J.Wong 2008年9月24日 (三) 12:55 (UTC)[回复]

你们别欺人太甚!!

你们中文维基百科是怎样??从我昨天开始在633政见编辑就有叫winetai的人就一直彻销我的贡献将近10次了,这是怎样?我不能编辑吗???我把次贷危机和石油价格创历史新高的总体经济因素写进去就被说"何内文无关",又那里和内文无关啊???台湾经济会和世界经济无关喔??连你们自己在文中都写了马英九说有关了,我写就说是无关???还叫我去写马英九,和633无关和马英九就有关喔???更好笑的是后来居然变成叫我提供来源,这又是怎样,你们是不吃饭不看报的喔???从去年开始国内外媒体都一直在报了次贷危机和石油高价的问题,我写这些也要资料来源??连你们自己的网站上都有文章ㄟ!!那我写"太阳从东边出来"要不要提供消息来源???然后又把我写的内容归类到"蓝营支持者认为",有没有搞错啊,总体经济的事实和台湾蓝绿有什么关系??就算中文维基百科是墨绿好了,连我改个错字也要把一直我撤消,就是要把对的改回错的,这又是怎样???绿到脑残了喔??要求我提供资料来源,结果自己随便加个来源就敢写"一般相信633政见是马英九高票当选之一","刘内阁的施政致使台湾经济低迷",来源里根本没有写这样!!!中文维基百科竟敢捏造来源真是好大胆啊!!!被我揪出造假最后竟然耍狠把文章锁起来,不让我编辑,还把文章撤消到wineta的错误版本,真是好样的!!最绝的是你们竟把所有的检举网页都锁起来,不让我告发,这又是怎样???做个样子喔???你们中文维基百科别欺人太甚,造假又阻止别人纠正,这算什么百科全书??我告诉你们,你们要是不给我个交代我一定没完没了!!!—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66.197.167.120对话贡献)于2008年9月25日 (四) 10:01加入。

您好,首先,本人并非台湾人且对台湾事务可谓毫不认知。本人之所以把文章半保护,是因为winetai此页申请半保护。另外,亦有不当的先入为主,先此致歉。另外,本人希望您明示哪一个页面正受到保护令您无法作出申诉呢?—J.Wong 2008年9月25日 (四) 10:27 (UTC)[回复]

我很生气所以我到处乱贴,我知道我这么做不对但是我很生气,因为你们存心不让我检举!!什么互助、求助、找管理员帮助都被锁了!!我要怎么申诉???你们为什么可以一直撤消我写的东东???—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66.197.167.120对话贡献)于2008年9月25日 (四) 10:33加入。

您知道就好了。首先,本人欢迎您在此留言,以让本人知悉更多,作出更准确的判断。有关被回退问题,先不一概以论,或者您列出一哪些想知原因的,再为您解释。另外,我希望您现在平心静气写出于633政见所遇到的问题。敬候。最后烦请您于发表意见后签名。—J.Wong 2008年9月25日 (四) 10:46 (UTC)[回复]

633被保护一事

  • 看到这种怕事,没有担当的新任管理员,真是好笑至极。1.我申请的是半保护,阁下却违反规定自动升级为全保护。2.对方自行移除“请求来源”模版,本属不对,现在闹一下就怕了,真是令人好笑。建议阁下,多研读一下维基方针。另外,我也申请此条目的解除保护申请,请阁下依保护页面半保护三个月内文执行,别互相矛盾。--winertai (留言) 2008年9月25日 (四) 13:06 (UTC)[回复]
谢谢您的耐心回复,我先对昨日稍不理性应对,对阁下致歉。1.针对此IP用户不当处,Kleistan兄已于Wikipedia:互助客栈/求助#你们别欺人太甚!!略略提及,在不伤害新人前提下,我就不再累述。2.在我认知,百科条目内文平衡需符合比例原则与考虑文章走向,比方正面评价段落,如果加负面论述,会让文章紊乱,反之亦然。在提高文章份量著想,若有人想加平衡字眼,我会建议他在某评价段落后再加。若不可,我会修饰一下且两案并陈,你可以在编辑历史中,看到我妥协的努力。3.在推定善意情况下,要求对方提供来源的模板,是所有人可以提出,要俟对方提出来源或提出完整解释后,才可移除,若擅自移除可等同移除模板,且会被当破坏行为,若视为破坏,其恢复行为是可以不当成编辑战的。4.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一点,我提出的要求是半保护而不是保护,在我认知,该功能的行使上,管理员的功能只是应对申请者所需,也就是说,除非有人以其他理由(非匿名帐户者)申请保护,阁下才能执行。当然,除非编辑战等因素,为了回避理由,申请保护者与执行保护者最好是不能同样一个人。
就上面理由,我仍请阁下将其保护状态恢复半保护状态,因为就633政见言,最近仍有“98年经济成长率”等等新闻待补入,若全保护,会让此内文无法补进。--winertai (留言) 2008年9月26日 (五) 00:4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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跆拳道专题

您好!你的贡献大家也很感谢,现在跆拳道专题已经开始,望阁下可以加入本专题,一起撰写跆拳道的条目及工作。本打包留言是由JNIV于2008年9月25日 (四) 14:26发出。

阅—J.Wong 2008年9月25日 (四) 15:44 (UTC)[回复]

跆拳道专题

您好!你的贡献大家也很感谢,现在跆拳道专题已经开始,望阁下可以加入本专题,一起撰写跆拳道的条目及工作。本打包留言是由JNIV于2008年9月25日 (四) 14:26发出。

阅—J.Wong 2008年9月25日 (四) 15:44 (UTC)[回复]

德蕾莎修女

你好? 请问为何把本人加进 德蕾莎修女 的批评条目全部删掉?--九龙王子 2008年9月25日 (四) 15:4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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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解除半保护

请解除半保护. 我要加上 德蕾莎修女 的负面资料. 并不是破坏. 我会加上资料来源的.--九龙王子 2008年9月25日 (四) 17:1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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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准你们放火吗???

你们是怎样??我整理出证据你们也不处理,昨天搞特权特别开给winerta乱改然后假装锁起来,后来又有人编辑,就是不给我编辑!!!太超过了吧!!!又放个假来源就写"致使台湾经济低迷,股市不振,马政府支持度日渐下滑", http://www.dwnews.com/big5/MainNews/Multimedia/TV/Talking/2008_7_14_1_22_16_356.html 根本不存在!!!乱写!!还把我写的总经情势改成"马英九表示,无法达到的主要原因在于美国次贷危机持续延烧、石油与许多原料价格屡创历史新高等因素"我写的话变成马英九说,马英九什么时候说过这种话!!!造假!!!造假!!!造假!!!我要求你们马上给我改回来!!—Yak 2008年9月26日 (五) 13:07 (UTC)

保护并不代表对目前版本认同,改回至编辑战的版本会比较好,但是不代表一定需要。一天阁下不愿和User:winertai达成共识,一天这一个保护都不会被解除。大家都不能够编辑更新这一个页面,何必呢? 仍请阁下平心静气的和他/她讨论且成共识。—J.Wong 2008年9月27日 (六) 06:55 (UTC)[回复]
另外,本人也想先小人后君子,因为您这样骚扰用户,破坏维基的秩序,是违反既有方针,倘阁下仍继续,本人不排除对您作出封禁以维持维基的秩序,届时阁下将再不可能为自己申辩或道出他人的问题,我相信阁下也不希望如此,还请阁下保持克制。—J.Wong 2008年9月27日 (六) 07:11 (UTC)[回复]

来源没写的事可以写进去吗??我写的话可以说是马英九说的吗??以上造假都是事实,我要和wineta达成什么共识???他没跟我有共识也改了啊!!!

我检举你们也不处理,你们还开方便给他篡改造假,现在又说要封我!!!我绝对是没完没了的,等著瞧吧!!—Yak 2008年9月27日 (六) 07:11 (UTC)

就算您不愿与他/她达成共识,也不一定常说要和谁没完没了,大家在维基中也只是萍水相逢,一关机或不上维基,您倒没有办法和人没完没了吧!其实我建议您想法可以积极一点,既然现在您和他/她也没法编辑条目,您大可把您想改的地方,甚至您的版本列于条目讨论页,后挂上{{Editprotected}}或通知本人,在无人提出合理反对后,当替您把内容加入条目中或依从汝愿修改条目。这样总比您天天吵闹,却几近被视作“透明”为好。仅祝时祺。—J.Wong 2008年9月27日 (六) 12:49 (UTC)[回复]

感谢

谢谢你帮忙 修正我的 错误谢谢(优秀新人改见习编辑)感谢~下次会注意的-Alexbear (留言) 2008年9月27日 (六) 09:39 (UTC)[回复]

不用客气,阅。—J.Wong 2008年9月27日 (六) 09:43 (UTC)[回复]

台风蔷薇

不知道J.Wong能否找人帮忙补一下中国中央气象台/中国气象局的资料?(命名/分级等 目前似乎查不到)—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9月27日 (六) 11:48 (UTC)[回复]

尽力吧,阅。—J.Wong 2008年9月27日 (六) 23:24 (UTC)[回复]

Re:劝告和警告+请求

留言

关于元氏 (北魏孝明帝女)的风波可谓过去一阵子了,我也冷静想了想,觉得做法是有些过了,在这里向各位说声抱歉。其实这次风波完全是规则不健全造成的,我也认了,反正管理员说什么就是什么了,我没有功夫再纠缠。但是,我强烈要求将此条目恢复为优良条目,一是经过多番修改,即使离特色条目标准还有距离,但绝对够格成为优良条目了;二是该条目本来就是优良,尽管被以各种理由撤销特色了,还是优良,不用再次评选,管理员长夜无风先生不是最喜欢举先例么,我就举困在衣柜里香港国际机场好了,这两条目本为优良,成为特色后又撤销,然后未经评选又恢复优良,可以作为我的要求的先例。已经有管理员将此条目恢复优良了,但是长夜无风(大家可以看条目编辑历史)却多次回退,再次“睁眼说瞎话”。请管理员不要搞特殊化、双重标准。还有,请将该条目解锁,我不会再恢复特色,但为了再次成为特色,必须再加强改善,谢谢。——¤  2008年9月28日 (日) 10:14 (UTC)[回复]

回应
感谢,我这就在客栈中提出。——¤  2008年9月28日 (日) 10:38 (UTC)[回复]
无需客气,阅。—J.Wong 2008年9月28日 (日) 10:42 (UTC)[回复]

邀请出席2008年香港第二次秋聚

阅—J.Wong 2008年9月29日 (一) 08:53 (UTC)[回复]

请求帮助

根据维基方针,阁下可否判断User:Universehk在以下条目中加入的内容及来源是否适合百科[2][3]

ps.阁下可参考以下讨论:本人的回应:User_talk:Universehk#退回不过三,他作出的回复:User_talk:Moddlyg#回应阁下。—ZModdlyg讨论+ 2008年9月29日 (一) 18:4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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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del下该条目的著名负面新闻,为网典的内容—Jacky~无聊IQ题~哪个西甲球员最凶猛? 2008年9月30日 (二) 09:3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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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网络新闻 -不中立 -抄袭网典

那些资料乃匿名人仕欲破坏维基的杰作—Jacky~无聊IQ题~哪个西甲球员最凶猛? 2008年9月30日 (二) 15:2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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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议删除侵权删除投票按日存档

你好。我正在做侵权投票讨论的历史记录归档,见此。侵权删除投票应该像删除投票一样,建立按日期的归档。我将从10月开始建立按日归档子条目,请不要删除。非常感谢。--Gilgalad (留言) 2008年9月30日 (二) 16:5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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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请解除对这些页面的黑名单封锁,谢谢。--Gilgalad (留言) 2008年10月2日 (四) 19:0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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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还是无法建立页面。错误如下:
根据以下的原因,您并无权限去做编辑页面:
标题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存檔" 已经被禁止创建。它跟以下黑名单的项目配合: Wikipedia( talk)?:(?:頁面|圖像)存廢討論.* #祇允許建立特定日期格式
请再检查一下。谢谢。--Gilgalad (留言) 2008年10月5日 (日) 19:1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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囧。。。麻烦你帮忙建立这个页面吧,谢谢。--Gilgalad (留言) 2008年10月6日 (一) 15:0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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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联杯

就命名一事,不知能否出面对双方进行调解。—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10月1日 (三) 17:3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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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了,我已缺定收笔不和他吵—Jacky~无聊IQ题~哪个西甲球员最凶猛? 2008年10月2日 (四) 15:04 (UTC)[回复]
就是Wikipedia:投票/UEFA Champions League命名,管理员们真应该出面 好好劝劝Msuker,这次的事情太明显不过了 谁对谁错(大家都担心一个管理员劝不了 所以还是去几个人吧)—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10月2日 (四) 17:10 (UTC)[回复]
本人会多加留意,阅。—J.Wong 2008年10月3日 (五) 09:37 (UTC)[回复]

秋聚2的最新安排

您好,先谢谢您报名参加2008年香港第二次秋聚,我是这次聚会的联络人之一Stewart恶龙)。由于聚会当日香港很可能受到台风的影响,因此特此提醒阁下密切留意最新的天气状况及聚会的有关安排。假如对如何前往集合地点或需晚一点方能出席聚会,请尽可能联络我或任何一位当日出席的维基人,我的联络电话是6431 4609。(也可以Msn Messenger、email、Skype等方式找我)谢谢Stewart~恶龙 2008年10月3日 (五) 07:08 (UTC)[回复]

阅—J.Wong 2008年10月3日 (五) 09:06 (UTC)[回复]

Template:ROC Village or Li Info 显示地图问题

您好,今日我在兴昌里 (台北市)条目中,针对已上传的该里位置图,在{{ROC Village or Li Info}}中增加了一行 MapLocation=TaipeiWenShanDistrictXingChangLiMap.png|,但是确无法显示该图,请问该如何解决? 谢谢。

Leelm53 (留言) 2008年10月3日 (五) 08:25 (UTC)[回复]

请恕我无能为力。帮不到您,抱歉。—J.Wong 2008年10月3日 (五) 10:10 (UTC)[回复]
现在又行了 :O—J.Wong 2008年10月3日 (五) 19:58 (UTC)[回复]

你好,可否帮吾三忙?

1——我想修改Template:Cquote中引号的字体,可是Wikipedia:请求保护页面中没人搭理。您可否帮我修改如下?


插入引文于此,不带引号。

—{{{2}}}, {{{3}}}

文档[创建]


2——section被译成段落是我的误译,还请您能帮忙将Template:Disputed-sectionTemplate:Expand中的“章节”一词改成“片段”。

3——Template:POV中此{{{1|條目或章節}}}直接改成此{{{1|條目}}}(因已有Template:POV-section),以及Template:POV中“请参见”段中所有“章节”一词改成“片段”,以及请去掉“内容、语调可能带有明显的个人观点或地方色彩。”(已有Template:地域中心分担此任务),谢谢您!百家姓之四 讨论 2008年10月3日 (五) 13:3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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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明白了。谢谢你!不过我觉得Template:Cquote中的{{mergefrom|Cquote 2}}和{{Esoteric}}应当删去。Cquote和Cquote 2是各司其职的,一个产生文本的引号,一个产生图片引号,不必合并,如果建议合并的话,这模板也是标在Template:Cquote 2处较方便;而这个模板的参数只有三个而已,并不复杂,也不必标示{{Esoteric}}。另外顺手把Template:Cquote的跨语言连接和[[Category:引用模板]]摘走了吧,我已经把它加进/doc子页面了。谢谢你!^_^ 百家姓之四 讨论 2008年10月4日 (六) 03:5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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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维基站务专家奖荣誉

恭喜!现本人根据授奖提名投票之结果,特授予阁下维基站务专家奖。感谢您对中文维基百科的贡献。

授予人:小周 (留言) 2008年10月5日 (日) 06:5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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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抱歉

本人因无详细参阅删除准则,导致再次编写已删除条目 新都里 。在此提出道歉,并请问如何申请回复或修改已删除之条目。FB (留言) 2008年10月6日 (一) 05:0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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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页面存废讨论决定保留的条目的处理

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结束讨论后条目的处理有这样的规定:“对于保留的条目,管理员请在相应对话页使用‘ {{Vfd-kept|被提报的日期}} ’来标明(注:日期格式为yyyy/mm/dd,如:2008/10/06)。”

在下留意到:阁下在处理这些条目时,似乎忘了执行这步操作,特此告知阁下。如果在下的留言令阁下感到任何不悦,还望阁下见谅。—小周 (留言) 2008年10月6日 (一) 05:2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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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纳谏如流,在下深为钦佩。—小周 (留言) 2008年10月6日 (一) 09:09 (UTC)[回复]
多谢!阅。—J.Wong 2008年10月6日 (一) 10:56 (UTC)[回复]

健康问题?

在下留意到阁下的用户页添加了{{User health inactive}}模板,不知是否因为在中文维基百科操劳过度所致。希望阁下保重身体。最后,祝早日康复。—小周 (留言) 2008年10月6日 (一) 09:19 (UTC)[回复]

回应
旧病复发?这个问题似乎更为严重。在下支持阁下暂时离开的决定,希望阁下的身体早日康复。—小周 (留言) 2008年10月6日 (一) 11: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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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Shizhao逆投票结果而操作的行为

你好,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已经对保留赣语的历史/temp与否做出了保留决定,阁下也也于2008年10月4日 (六) 00:29 (UTC) 保存了投票页面。但User:Shizhao竟然于2008年10月5日 (日) 10:19私自将该条目甚至临时页面都一并删除!这是我绝对不可能容忍和接受的,也是绝对违反维基守则的!我个人和User:Shizhao并无私人瓜葛,我不知道其所为究竟为何。我目前只有暂时求助于阁下,希望你能立时恢复页面,并认真处理这次User:Shizhao严重的滥权行为。谢谢!--Symane (留言) 2008年10月6日 (一) 16:41 (UTC)[回复]

回应
非常感谢对条目的恢复,我也会前往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疑似侵权处继续申辩。此外,客、赣、通泰方言源于南朝通语说竟然也被删除,提删投票时并无人同意,请查证为何管理员如此操作。谢谢!--134.59.37.253 (留言) 2008年10月7日 (二) 12:1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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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蕾莎修女

感谢阁下执行Wikipedia:请求保护页面中用户的请求。

在下认为,当出现编辑战时,对页面进行保护是必须的。但在下留意到阁下在保护页面之前,执行了回退操作,在下认为这个操作似乎不大必要。

在下的理据是:

  1. 九龙王子所添加的内容是有来源的。添加有来源的内容,在下认为并不属于破坏。在下认为,除非是破坏,否则,保护页面只需保护阁下执行保护时的当前页面即可,无需执行回退操作。
  2. 如果阁下认为,保护页面必须回退到编辑战之前的状态,那也不是2008年9月27日 15:34 PhiLiP所编辑的版本,而应该是2008年9月24日 22:53 S19991002 所编辑的版本。因为在这之后,由于1j1z2删除负面信息,才导致编辑战的出现。在这之前,并不存在编辑战。

个人观点,多有偏颇,望阁下指正。

最后,祝编辑愉快!—小周 (留言) 2008年10月8日 (三) 10:0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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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

留言

感谢阁下授予维基内容专家奖及维基助理主编荣誉,其实最近太忙,都没有以前那么多时间来关注维基,不过都领了荣誉总不能不干事吧,呵呵,近期一定奉上一篇特色。再次感谢,祝维基愉快!—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保佑家人,感谢大家对四川的援助! 2008年10月8日 (三) 18:32 (UTC)[回复]

Image:The Reader cover.jpg

我特意从英文版COPY授权的......也要删除......—Jacky~无聊IQ题~哪支西甲球会是假货? 2008年10月10日 (五) 10:5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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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到互助客栈/方针发表对年度维基奖一文之意见

我在维基四处都贴这一文上去了,也说不适合该页面,只有互助客栈/方针适合,但却不能放于维基人报告版,所以特来通知。窗帘布 (留言) 2008年10月11日 (六) 08:31 (UTC)[回复]

阅—J.Wong 2008年10月13日 (一) 13:14 (UTC)[回复]

希望半保护请求获得处理

你好,

我是模范棒棒堂等条目的编辑者,最近有名IP用户无视用户间的共识不断向该条目加入不适当的内容(也就是复杂化),并发生了相当严重的编辑战, 因此本人已经向Wikipedia:请求保护页面#模范棒棒堂节目列表、无敌青春克节目列表发出保护申请。可惜久未获回复。

然而我在向互助客栈求助时,竟有人曲解我的意思将之提删,现在情况相当混乱。因为此两个节目列表条目是因为放在原条目会过长而需要分拆出来的,所以看起来会有可能被误认为非百科。

提删者已发现是误会,已收回提删。 —我爱黑涩棒棒堂,开堂啦~点此留言 2008年10月12日 (日) 07:15 (UTC)[回复]


不过,由于现在该IP用户仍然活跃,我希望条目能够优先被半保护,提删的事稍后再提。

希望大大能够尽速处理这个的申请,以免编辑战延续,感恩!—我爱黑涩棒棒堂,开堂啦~点此留言 2008年10月12日 (日) 07:15 (UTC)[回复]

我爱黑涩棒棒堂,开堂啦~点此留言 2008年10月11日 (六) 17:20 (UTC)[回复]

阅—J.Wong 2008年10月13日 (一) 13:18 (UTC)[回复]

致以小小的问候

在下于10月8日之后没有见到阁下的编辑记录,很是担心。今日见到阁下的留言,才稍微放下心来。

不知阁下现在病情怎么样了?正如百楽兎说的:“人生是健康第一,其他最多第二。祝他早日康复,大家也要保重自己。”如果阁下身体不大好,希望阁下适当减少在维基百科的时间。必要的话,在下建议阁下暂时离开维基百科一段时间。—小周 (留言) 2008年10月13日 (一) 14:2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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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基本恢复了,完全恢复可能要过段时间,不过已经无大碍了,为此不得不彻底调整了作息时间。—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10月19日 (日) 05:1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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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K

老兄,是我。你知道吗?中你好像少放了图片,可以帮手看看吗?—JNIV 2008年10月14日 (二) 14:1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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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试过,身体好点没有 ?—JNIV 2008年10月14日 (二) 14:4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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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设立“领域特别贡献”奖

申请时已说明此投票期为两星期,望按之而点票—18164 (留言) 2008年10月15日 (三) 14:5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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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奥克拉荷马市雷霆

奥克拉荷马市雷霆队是一支NBA新球队,其前身西雅图超音速已经成为历史,所以请不要删除Category:奥克拉荷马市雷霆队球员

--Big3 2008年10月15日 (三) 20:00 (UTC)[回复]

已向其说明删除理由。—Iokseng留言2008年10月15日 (三) 23:55 (UTC)[回复]
阅—J.Wong 2008年10月16日 (四) 09:49 (UTC)[回复]

梵蒂冈大公会议

我接受了其他用户的建议,想把我创建的第一次梵谛冈大公会议第二次梵谛冈大公会议分别移动至第一次梵蒂冈大公会议第二次梵蒂冈大公会议(梵谛冈→梵蒂冈),但无法完成移动。请问管理员可否帮个忙?YunHuBuXi 2008年10月15日 (三) 13:10 (UTC) (2008年10月18日 (六) 11:37)[回复]

已处理。—J.Wong 2008年10月18日 (六) 11:43 (UTC)[回复]
反应很快!谢。YunHuBuXi 2008年10月18日 (六) 11:40 (UTC)[回复]
谢,阅。—J.Wong 2008年10月18日 (六) 11:43 (UTC)[回复]

关于用户user:JEL8288

J.Wong你好,抱歉打扰。JEL8288讨论 | 贡献)因为在某些页面擅自添加无用的模板,不听唐吉诃德劝告,反而将唐吉诃德的用户页和讨论页破坏12,在下有点看不过去。(似乎他还在wikipedia:当前的破坏“举报”你的“破坏”),请阁下从中调解,并作出处理。 PS:闻阁下贵恙,谨祝健康。--kegns (留言) 2008年10月18日 (六) 13:1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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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Wong,我已经提报破坏,请马上封禁次用户,你仔细看看他一直以来的所有编辑吧!—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10月18日 (六) 15:06 (UTC)[回复]
另外J.Wong,如果你认为对著这样的已经作出明显破坏的用户还是只是劝告的话,我也真是无话可说了。—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10月18日 (六) 15:11 (UTC)[回复]
回应
不知道这是甚么逻辑,破坏了这么多次你还宅心仁厚,就是年在他的几次正常编辑的面上?破坏了就是破坏了,这是无容置疑的。如果你坚持这样的话,我也会找其他管理员查封罢了。—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10月18日 (六) 15:22 (UTC)[回复]
阅。—J.Wong 2008年10月18日 (六) 15:42 (UTC)[回复]

第六令动员令讨论

现就第六令动员令展开讨论,欢迎参与Wikipedia talk:动员令/第六次动员令--坦克碌猪靠你(给我坦克!)(碌猪记录) 2008年10月19日 (日) 04:26 (UTC)[回复]

阅。—J.Wong 2008年10月19日 (日) 13:52 (UTC)[回复]

寻求协助及保护“仁济医院何式南小学亅之条目

本人已第三次撰写“仁济医院何式南小学亅之条目因以下原因而被铲除:

2008年10月19日 (日) 09:57 Wong128hk (对话 | 贡献) 已删除“仁济医院何式南小学” ‎ (CSD G11: 广告或宣传: 内容为:'{{d|spam}}仁济医院何式南小学 (Yan Chai Hospital Ho Sik Nam Primary School)是仁济医院第一间资助小学,于1985年开办,由何式南捐约$500,000开办。位于屯门第16区(丰景园对出I

跟据Wikipedia:删除守则,Wong128hk有违反守则之行动:

不符合Wikipedia:快速删除的标准

投票时间 在投票期间应当保留,各投票的一般期限为:

删除页面投票:大约一周; 删除图片投票:大约一周; 侵权:大约一周; 用户相关页面:可以马上删除;

(未经半天,则被删去条目)

“投票结果亅中的第三点

提出意见的用户明确表示支持删除或保留,虽然有助管理员确定意见,但这并不代表删除讨论是纯粹的投票。

維基百科最注重的是達成共識。

(管理员已达成共识了?)

再讨论“有问题亅句子

仁济医院何式南小学 (Yan Chai Hospital Ho Sik Nam Primary School)是仁济医院第一间资助小学,于1985年开办,由何式南捐约$500,000开办。位于屯门第16区(丰景园对出......

句子全无问题

仁济医院何式南小学 (Yan Chai Hospital Ho Sik Nam Primary School):中英名称,不能改变(请参考仁济医院何式南小学网页)

是仁济医院第一间资助小学:事实还是事实,难道“仁济医院亅可改成“XX医院亅吗?(请参考仁济医院何式南小学网页)

于1985年开办:仅是年份 (请参考仁济医院何式南小学网页)

由何式南捐约$500,000开办:何式南是已逝的人,$500,000 = 港币五十万,有何错误??

位于屯门第16区(丰景园对出:地址一个,加上地理说明,必提及屋苑名字

既然没错,为何封板?

Long2595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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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视艺员列表

唔该可唔可以讲重开"无线电视艺员列表"?

ccho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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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唔可以开临时板? 之前家好月圆被保护都可以开临时板 ccho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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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中立分类

阁下基于“非中立分类”的理由删除了“Category:暴君”,然则在很多皇帝条目中均出现“暴君”的描述,是否也应一视同仁去除之?另外,非中立分类也比比皆是,例如中立程度与“暴君”相似的分类“恐怖份子”,是否也应删除?愿闻其详。 —野渡无人舟自横 (留言) 2008年10月20日 (一) 07:3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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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埃里·亨利

您好。我最新翻译的蒂埃里·亨利已完成,现正参选特色条目评选,如认为没问题,希望可支持一下。或给一点意见,谢谢。—Jacky~无聊IQ题~哪支西甲球会是假货? 2008年10月21日 (二) 14:17 (UTC)[回复]

阅—J.Wong 2008年10月26日 (日) 02:04 (UTC)[回复]

求教

为什么总是有人不分青红皂白就删除他人所创条目的问题呢?例如我先编辑了贺维湾这个条例,岂料也可以被另立新条目赫维湾,然后全文被转入后者?我注意到有些人全以中国大陆的音译而随意移转前人所创的条目至他们所认定的新音译条目。但这样一来是尊重我们的著作权吗?--Earl of China (留言) 2008年10月24日 (五) 17:4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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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的回应!发生同样问题的还有谭沃思 (澳大利亚)立斯摩尔 (新南威尔士州)。而条目下所属内容被转移后,这种破坏的行动所立的新音译条目却得到保护,不晓得介入者是根据哪一条维基礼仪?目前我已就这些问题去问当事人--Earl of China (留言) 2008年10月26日 (日) 07:51 (UTC)[回复]

回应

谢谢您特别提供正确求助页面!我真的找了好一段时间。请问您,我不甚明白如何申请更高级的荣誉?根据您前所授之等级目前我是维基见习编辑。--Earl of China (留言) 2008年10月26日 (日) 08:5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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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荒特别贡献

在下认为拓荒特别贡献的产生方法属于一项流程,在下设定的100条的门槛是在下个人的观点,在没有取得社群共识之前,在下认为:Category:拓荒特别贡献应该加上{{proposed}},避免被其他维基人视为是正式的规定。个人意见,请阁下参考。—小周 (留言) 2008年10月26日 (日) 08:04 (UTC)[回复]

回应
在下虽然设定了100条的门槛,但是考虑到数量和质量应该并重,在下对于获得新条目推荐的条目、独立完成的优良条目和独立完成的特色条目做出了特别规定,在下的设想是:新条目推荐的条目视同2条,独立完成的优良条目视同5条,独立完成的特色条目视同10条。在下观察到,获得那三奖但贡献不足100条的维基人,在对应的领域中获得新条目推荐的条目大多在三十条左右,再加上独立完成的优良条目和特色条目,按照在下的设定,基本也符合这个门槛。—小周 (留言) 2008年10月26日 (日) 08:44 (UTC)[回复]
阅。—J.Wong 2008年10月26日 (日) 10:02 (UTC)[回复]
同意“不要以拓荒奖取代,两者共存。”因为以拓荒奖取代其他奖,是未经社群同意。如果技术可行,期待著“修改拓荒奖模板以表明社群肯定被授予者于哪一方面的贡献。”--18164 (留言) 2008年10月27日 (一) 01:2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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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页面编辑许可证

现在维基上有不少保护页面,经常因为防止编辑战、恶意破坏而造成条目停济不前、想编辑却不能的争论,所以本人有一意见,就是一个该保护页面的编辑许可证,想编辑者只要到一个“申请保护页面编辑许可证”的条目附上理由并由管理员发出许可证即可。(可到互助客栈一看)

但会否有技术问题?窗帘布 (留言) 2008年10月26日 (日) 09:51 (UTC)[回复]

阅。—J.Wong 2008年10月26日 (日) 10:11 (UTC)[回复]

保护

我想要一个,我也想保住我的页面,那并不是不能见人的东西,却有人以为不能见人,给我乱改,以致于不像以前的样子了。我是很辛苦的制作,那也是我的心血,我再不保护,辛苦付诸流水。我也想向上面的人一样,拥有这样的东西。--Sekaimeisakugekijou (留言) 2008年10月27日 (一) 08:4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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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够资格当维基助理主编

你够资格当维基助理主编了。窗帘布 (留言) 2008年10月28日 (二) 08:32 (UTC)[回复]

谢汝代为申请,阅。—J.Wong 2008年10月28日 (二) 09:52 (UTC)[回复]

授予维基助理主编荣誉

恭喜!您现在已经符合维基助理主编的要求,现授予阁下:

感谢您对中文维基百科的贡献。根据您的贡献,现授予您维基助理主编荣誉。欢迎您继续帮助改进维基百科。

特此授予,谨祝编安。

授予人:—kegns (留言) 2008年10月28日 (二) 10:0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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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疏忽(看见J.Wong要被授予助理主编一时激动:)),多谢提醒。--kegns (留言) 2008年10月28日 (二) 11:04 (UTC)[回复]
噢!毋用谢,阅。—J.Wong 2008年10月29日 (三) 08:47 (UTC)[回复]

Portal:维基文集/设置签名是从User:Tszho1997/维基文集/2移动的。在下认为,根据Wikipedia:用户页,用户有权在自己的用户子页面放置进展中的工作,直到他们完成并可以发布。在下请求阁下恢复Portal:维基文集/设置签名,并移动回User:Tszho1997/维基文集/2。—小周 (留言) 2008年10月28日 (二) 11:32 (UTC)[回复]

他已经把页面移动,那就代表该页面不再是他的用户子页面,Wikipedia:用户页所规定的不能再保障他的权利。—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220.246.179.32对话贡献)于2008年10月28日 (二) 12:01加入。
与原作者联络过,他认为毋须恢复。阅。—J.Wong 2008年10月29日 (三) 08:45 (UTC)[回复]
仍然感谢阁下!—小周 (留言) 2008年10月29日 (三) 12:14 (UTC)[回复]
毋须谢,阅。—J.Wong 2008年10月30日 (四) 11:40 (UTC)[回复]

议会范围

管理员处理10月23日的页面删除请求,删除了议会范围(重定向至苏格兰行政区划)。但它其实是苏格兰行政区划用语“en:Council area”的中文翻译。按英语维基的做法,“en:Council area”是重定向至en:Subdivisions of Scotland苏格兰行政区划)的。所以,希望管理员恢复议会范围YunHuBuXi 2008年10月30日 (四) 14:21 (UTC)[回复]

完成,倘对此提请有所反对,欢迎提出。—J.Wong 2008年10月31日 (五) 14:37 (UTC)[回复]

警告

上个月你故意破坏图片页,这一次又给我干了好事,如果你再给我乱来,小心死神永远在你手上!!!!!!—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JEL8288对话贡献)于2008年11月2日 (日) 08:24加入。

回应

留言

你是**吗,你竟然要增加六个月封锁日期,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 -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JEL8288对话贡献)于2008年11月4日 (二) 22:07 (UTC+8)加入。(2008年11月4日 (二) 14:02 218.167.185.169

本人已于增加封禁时期时列明原因。本来阁下可用电邮向管理员咨询或讨论有关封禁事宜,然而阁下并未有好好使用,作出骚扰。有鉴于此,为免阁下再以电邮骚扰他人,并且本人从阁下的言论推断,有理由相信阁下会于被自动解封后,再作破坏,决延长对阁下的封禁。
首先,阁下仍以为只要于页面加入相关标示用管理模板即可起相关作用。例如︰于页面加入保护模板即可保护该页,甚或把某用户之用页内容替换成标示永久封禁用户用模板即可封禁该用户。然而,事实上,这些模板只有标示作用,亦只有拥有管理员权限之用户可对页面施行保护或对某用户施行封禁。胡乱加上管理模板,会被定义为破坏行为。亦已有多位用户对您作出劝导或警告,仍然无效,唯有对您施行封禁以防止您再作破坏。
另外,阁下在上载图像时,并没有与此同时提报来源及交代版权状况,纵然这是转载自英文维基百科。倘若英文维基也没有相关资料,请不要转载该图。
希望阁下于封禁期间冷静下来。—J.Wong 2008年11月5日 (三) 01:36 (UTC)[回复]

那么你有没有想过你的行为,只有封禁能帮我,那你为什么不但要把我搞死,还又要变本加厉,你又要我怎么冷静下来?JEL8288对话) 2008年11月5日 (三) 01:05 (UTC+8)(2008年11月5日 (三) 05:11 218.167.185.169

我明白这样举动很难令您冷静下来。坦白点说,本人只是希望借封禁令您去面对及审视自己曾经作过的破坏,当然,也用来阻止您进一步破坏。您常说这会把您搞死,我也颇好奇,究竟我作了甚么会把您搞死呢?如果真是如此,我也要反省一下,汲取一下经验。我希望我这一次真的会令您明白到管理模板的作用是什么、上传图片时应该同时提报来源和版权状况等。再一次,希望您冷静下来。祝 时祺。—J.Wong 2008年11月5日 (三) 06:06 (UTC)[回复]
另外,小小补充。本人绝对相信您是有意对维基作出贡献的,只是因为您对维基中的规则和权限功能有所误解、不认识而做出破坏。本人很希望您会继续对维基作出贡献,然前提是释除阁下的误解与不认识。—J.Wong 2008年11月5日 (三) 06:29 (UTC)[回复]

好奇?那你封禁我,难道不是把我搞死是什么?那么你为什么又要把我的email给封禁?我又没有挑衅你半句话,是你不只骚扰我半句话,还一直都破坏我的图片,你要我说那么多次你才懂啊? 你不会帮我把我的图片的内容补充一下吗????JEL8288对话) 2008年11月5日 (三) 22:55 (UTC+8)

非也,此非本人原意。阁下要如何诠释,本人毋法、亦无打算去控制,诚此非本人原意。本人并没有破坏您的图片,本人在上面已说过了。倘若英文维基百科也没有提供来源,请您不要转载过来。而上传者是有义务必须同时提报来源及其版权状况,其他人并义务为汝执漏。另外,本人绝对有为过您转载的图片补回必要的资讯,只是阁下所转载的大部分图片根本上连英文维基百科中没有提报来源等资讯,故本人亦只好跟随既定程序来处理它们。
在此本人恳切地要求阁下小心遣词用字。或许阁下并没有意思对他人作出骚扰,甚至挑衅,但诠释的权利不在阁下而在读者,这是阁下所需要明白的。正如阁下也把本人的留言诠释为骚扰,这都非我原意。同一道理放于阁下之电邮也是行得通的。祝 时祺。—J.Wong 2008年11月5日 (三) 15:44 (UTC)[回复]

对于读者?那你为什么不好好地编辑呢?你只有把时间滚到封禁去,你当香港维基人什么啊?你不会以正当的理由来说出来吗?—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63.21.114.253对话贡献)于2008年11月6日 (四) 05:05加入。

致JEL8288朋友︰首先,请阁下不要断章取义,本人所提出的也与编辑无关。本人把时间投放于维护维基百科是希望尽本人一点力量为其他编辑包括阁下朋友缔造一个更佳的编辑环境。另外,本人深信此事无论发展至甚么地步也与本人国籍无关,请不要作不必要的牵扯,这只会把讨论的范围无限扩宽。本人也恳请阁下小心措词用字。祝 编安。—J.Wong 2008年11月6日 (四) 10:08 (UTC)[回复]

如果你没伤害我及my photo,那我或许不可能给你永久封禁,也不会造成你的负担,是吧?难道你不会把我解封?只有跟我闹下去有什么用?—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218.167.185.169对话贡献)于2008年11月6日 (四) 10:12加入。

首先,我希望您明白,为您解封绝对不是一个问题。但有一大前提,这就是本人必须确定阁下已明了保护页面与封禁用户是一回什么事,以及管理模板的使用。为确定这两点,请容本人对阁下作出以下的发问。
  1. 当您正在翻译一条条目,而又被一些新手用户破坏,请问阁下会怎样处理?为何会有这一个决定?
当阁下回答以后,本人会审度阁下的回复并作出决定,必要时本人会咨询其他管理员的意见。谢谢。—J.Wong 2008年11月6日 (四) 10:31 (UTC)[回复]

我之前一直都被封禁,不可能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然而你帮我解封对你来说有困难吗? 如果我的条目被一些新手用户给破坏,我一定会用不择手段!—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218.167.185.169对话贡献)于2008年11月6日 (四) 14:30加入。

对我来说解封一位用户并不难,可谓易如反掌。然而,本人依从阁下的答案推断,阁下会于被解封后做出破坏,故仍未能为您解封。此答复或会令您失望、愤怒、甚至激动,本人在此请您冷静,亦恳切地建议阁下先细阅维基内各方针指引。本人会继续等待阁下的答案。祝 时祺。—J.Wong 2008年11月7日 (五) 09:51 (UTC)[回复]

是喔?那你如果没有破坏,那你的高考就不会有困难啦!—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63.21.114.253对话贡献)于2008年11月10日 (一) 04:47加入。

阅。—J.Wong 2008年11月10日 (一) 11:28 (UTC)[回复]

神经信息学

神经信息学 interwiki?--40fifw0 (留言) 2008年11月6日 (四) 01:33 (UTC)[回复]

请添加

de:Neuroinformatik en:Neuroinformatics fa:عصب‌شناسی محاسباتی fr:Neurosciences computationnelles ja:计算论的神経科学 lt:Neuroinformatika

--40fifw0 (留言) 2008年11月7日 (五) 11:09 (UTC)[回复]

感谢

承蒙阁下支持在下担任管理员,在下才得以当选。谢谢!

在下将尽力履行管理员义务,不辜负阁下的支持和社群的信任。倘有所骚扰,先此致歉。—小周 (留言) 2008年11月13日 (四) 11:0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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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Wong没看清楚,行事是否太粗率

林园清水岩词条为何又被删除?? 上次发表被另一位管理员删除经过本人声明已要求回复,详见历史记载,为何管理员Wong又以同样原因删除它!经恢复后现又被第二次删除,请问管理员Wong有否看见历史纪录,是否再次否定前次管理员回复看法,删除就去删除吧!以后我不会再去发表文章,如果没有否定的话,那管理员Wong未免太粗率了。 再次声明: 本人君仔撰写新词条林园清水岩,乃参考本人亲自撰写戏说林园34.清水岩胜迹,两者同是本人君仔所撰写,并无侵犯版权之虞。君仔 (留言) 2008年10月20日 (一) 10:17 (UTC)

没看清楚随便说发表者抄袭侵犯版权,是对人的一种侮辱,名誉伤害太大了。—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君仔对话贡献)于2008年11月13日 (四) 21:49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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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履行你的义务

我查了一下,Template:中国语言是您保护起来的,但是保护条目并不意味着条目将永远不变,自你将其保护起来的那一天开始你变有义务维护这个模板了,现在,其讨论页中已有两个待解决问题。你是管理员,我们需要你的答复。——虞海 (留言) 2008年11月14日 (五) 02:46 (UTC)[回复]

不过你在忙着高考,过几天也无妨。可是高考是6月啊。——虞海 (留言) 2008年11月14日 (五) 02:5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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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邀访谈

J.Wong您好,我是kangyaji,目前从事"维基百科社群知识建构历程之研究",想借由访谈您在维基百科中与其他参与者共同撰写的程序与经验,了解维基百科社群如何在互动的情形之下,共同建构知识的过程与意义。期待您的回复。我的联络方式:kangyaji@gmail.com Kangyaji (留言) 2008年11月14日 (五) 14:24 (UTC)kangyaji[回复]

SEEN.—J.Wong 2008年11月15日 (六) 09:46 (UTC)[回复]

Upload错相

Image:Casio fx3650p.png是一个我拍摄下来的产品,Upload时我错按了“这是某个组织/机构/公司、品牌、产品、公共设施,或者其他项目的标志(Logo) ”有人告许我应该是一个自由图像,应该upload上维基common。—ACM 2008年11月16日 (日) 02:5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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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 you!

Message to MCB

Thank you very much for fixing the grammar on my user talk page here on ZH. Best regards, MCB (留言) 2008年11月19日 (三) 20:28 (UTC)[回复]

SEEN.—J.Wong 2008年11月20日 (四) 07:56 (UTC)[回复]

求救

Wong128hk/Archive content/Archive 05兄你好,我是你上次在秋聚2见过的User:围棋一级啊!我现在因为被冤枉以IP地址修改九龙塘站在选优良时的选票,所以被User:PhiLiP lock了一个月!我从头到尾都没有做这事,可他们就因为我是提名人而封禁我,真是冤枉啊!你快救救我吧!!!—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6.49.14.129对话贡献)于2008年11月23日 (日) 09:03加入。

218.188.1.54于优良条目评选中,篡改他人选票且冒其他用户投票。而CU结果显示,此IP为阁下傀儡,故阁下被予以封禁。如阁下有所疑问,请提出。—J.Wong 2008年11月23日 (日) 09:33 (UTC)[回复]

第六次动员令

第六次动员令将在12月15日开始,1月15日结束,欢迎各位维基人参加。

本次动员令是大动员令+小动员令的模式,3个主题的小动员令分别是:消灭外文动员令经济、金融动员令日本动员令。规制与前次大致相同。

“消灭外文动员令”要求参与者从翻译任务的40个条目中选择条目,完成翻译。

详细规定参见Wikipedia:动员令/第六次动员令

请收到此邀请函的维基人,将此邀请函发给其他维基人,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高维基的品质。能否将动员令传播出去,是成败关键之一。

窗帘布 (留言) 2008年11月24日 (一) 11:42 (UTC)[回复]

阅。—J.Wong 2008年11月25日 (二) 07:52 (UTC)[回复]

留言

你好!“朝鲜战争第四次战役”和“朝鲜战争第五次战役”词条被两个香港的IP破坏,有碍中立、客观。我查了一下,那两个IP编辑内容抄自一本叫“毛共秘史”的滩头小说,望你能够修改那两个被破坏的词条。(我非IP地址为218.167.185.169的那一位,借地方发言而已)—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Han cm对话贡献)于2008年11月26日 (三) 08:41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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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图片版权求教

J.Wong兄,小弟请教两个问题:

  1. 当挂了{{no license}}的图片其版权信息已经得到补充,挂模板者是否可以直接移除模板?
  2. 若对某一图片的版权信息有质疑(如Image:Tang Fei.jpg,小弟发现是由[4]截图、左右翻转、放大得来的),是否有相应的模板?在commons上有{{wrong-license}}等一系列,但本地似乎没有。

先此致谢! 以上,—Ben.MQ留言-邮件 2008年11月29日 (六) 02:3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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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有关授予维基荣誉事宜

留言

他们分别符合标签A及B的要求? JNIV 2008年11月30日 (日) 01:3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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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之原因:
参与时间30天以下,编辑次数250-或新条目3-。不满足时间要求和编辑要求,使用字母A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Category:%E7%B6%AD%E5%9F%BA%E8%A6%8B%E7%BF%92%E7%B7%A8%E8%BC%AF&variant=zh-hk 中的“现行的分类标志:”)—JNIV 2008年11月30日 (日) 02:1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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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两个也不同,应该跟那个? 标签的要求比上面的最低要求还要低?—JNIV 2008年11月30日 (日) 02:2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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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rry是我误会了。JNIV 2008年11月30日 (日) 02:2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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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浙江大学启真人才学院

这个是浙江大学的一个著名学生组织,在浙大页面里面有链接,我只是补全信息,为什么要删掉,而且没有任何解释?—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Callzhang对话贡献)于2008年11月30日 (日) 02:51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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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抗议→"佳构剧"新建词条被删除的原因,被当作是"抄袭"

Wong您好: 我是最近才注册参与维基编辑的bajerkang。我将自己两年前翻译维基英文词条"well-made play"英文内容的中文短文(最初发表于Yahoo奇摩知识+) 贴上维基百科网站,但是因为此短文被网友复制贴于其部落格中http://blog.yam.com/fliterature/article/14035128 ,因而本人贴的内容 被视为抄袭自http://blog.yam.com/fliterature/article/14035128 而被删除。 如果因为内容不完整或在其他网站已出现过而被删,我可以理解。但是在此维基网站贴出自己曾一字一句翻译的内容,被警告有抄袭之嫌后,我提出说明后, 该条目内容仍被视为抄袭http://blog.yam.com/fliterature/article/14035128 的内容,对此我提出抗议。 尽管只是一个词条的问题,但是管理员如此粗略的删除法,等于是对实质上遵守维基规则而费心付出的编撰者加以羞辱。 建议管理员要进行删除之动作,宜再多作些基本功课。—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Bajerkang对话贡献)于2008年11月30日 (日) 06:02加入。

回复

请在快速删除前检查一下文章的内容和历史

Wong128hk你好,搜狐财经报道-厦门通搜网络服务有限公司2008年5月13日为四川汶川县灾区捐款5000元这篇文章不应该快速删除,因为它是侵权文章,侵权不是快速删除的理由。请在执行快速删除的时候检查一下快速删除是否合理,以及文章历史是否符合快速删除,而不要任何挂快速删除的文章就立刻删除。谢谢。--Wing (留言) 2008年12月4日 (四) 10:54 (UTC)[回复]

阅—J.Wong 2008年12月4日 (四) 10:58 (UTC)[回复]

第六次动员令

第六次动员令将在12月16日开始,1月15日结束,欢迎各位维基人参加。

本次动员令是大动员令+小动员令的模式,3个主题的小动员令分别是:消灭外文动员令经济、金融动员令科技动员令。规制与前次大致相同。

“消灭外文动员令”要求参与者从翻译任务的40个条目中选择条目,完成翻译。

详细规定参见Wikipedia:动员令/第六次动员令

请收到此邀请函的维基人,将此邀请函发给其他维基人,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高维基的品质。能否将动员令传播出去,是成败关键之一。

Hosenta012 (留言) 2008年12月5日 (五) 14:36 (UTC)[回复]

阅。—J.Wong 2008年12月7日 (日) 04:02 (UTC)[回复]

关于在命名常规方针中“名从主人”的内容

此一方针提案正在讨论并投票表决中,望能拨冗至Wikipedia:投票/是否在“命名常规”方针中增补进“名从主人”的内容了解其内容并积极提供意见,谢谢。--治愈系的小琛儿(探病去)(病历表) 2008年12月5日 (五) 18:30 (UTC)[回复]

阅。—J.Wong 2008年12月7日 (日) 04:02 (UTC)[回复]

帮我个忙

今天糊涂了,连续两次把临时页面放错地方了,User talk:Red16/TempCode Geass 反叛的鲁路修/Temp删掉好了(移动日志里也有 汗 本来想直接做条目分割的 现在想想还是先进一步重写内容好了),thanks—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12月6日 (六) 06:13 (UTC)[回复]

已处理。—J.Wong 2008年12月7日 (日) 04:02 (UTC)[回复]

星章

和平星章
注意到阁下在互助客栈/方针中能做到把战火“和谐”掉,了不起! 我是03·找我聊天·干的那点儿破事儿 2008年12月7日 (日) 05:2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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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不必客气,如此猛烈的战火能稍稍挽回一点都是既不容易的。然私以为尽快关闭一些已然离题的讨论(或使其成为方针)为解决问题途径之一。——我是03·找我聊天·干的那点儿破事儿 2008年12月7日 (日) 08:4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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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抱歉打扰,感谢您支持在下成为管理员,仰仗您的信赖在下得以顺利当选。在下十分敬佩您的处事有方,谨祝身体健康,学业有成。--KEGNS 2008年12月9日 (二) 04:3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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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维基荣誉/授奖提名投票/拓荒特别贡献

习惯上荣誉存档是包括末成功提名的,可见其他存档。窗帘布 (留言) 2008年12月9日 (二) 09:2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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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荒特别贡献的分类

我认为应可分为:

  1. 科学特别贡献(现有的科学特别贡献,包括数学化学生物等)
  2. 文娱特别贡献(包括体育动漫电影游戏音乐书藉等)
  3. 历史特别贡献(包括各地、各时域的历史)
  4. 地理特别贡献(包括地势地质、各种地貌、世界分区等)
  5. 区域特别贡献(现有的政区特别贡献加上国家城市和小型分区〔如尖沙咀皇后大道中〕等)
  6. 宗教特别贡献(包括宗教哲学神话等)
  7. 政治特别贡献(包括政治和各项主义〔如共产、民主〕等)
  8. 经济特别贡献(包括经济金融企业股票等)
  9. 工程特别贡献(包括建筑地域等)
  10. 特别领域特别贡献(所有其他领域)

窗帘布 (留言) 2008年12月9日 (二) 10:0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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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将黄毓民条目的内容revert 至dispute 之前

ARCHIVE

本人已在该条目中注明理由 Davisck 2008年12月10日 (五)

阅—J.Wong 2008年12月13日 (六) 01:58 (UTC)[回复]

~内容已由原作者删除,今恢复之只作记录之用。~

感谢将黄毓民条目revert 到dispute 之前

本人已在讨论页面说明自己的理由, 希望对方理性讨论 希望在争论未解决前, 不要解除保护, 谢谢!Davisck 200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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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拓荒特别贡献奖未来路向

留言

认同你的说法。窗帘布 (留言) 2008年12月10日 (三) 10:02 (UTC)[回复]

感谢您的认同。阅。—J.Wong 2008年12月13日 (六) 02:03 (UTC)[回复]

求助

阁下移动投票页后,这里的显示却不知何故出现红连,拜托阁下帮忙处理一下。花十七郎弓と蛇 2008年12月12日 (五) 23:40 (UTC)[回复]

请处理清朝条目下的持续破坏

现在是Youkule ,此前有,Feleala ,Fly2111,企图使条目陷入编辑战。请阁下恢复到编辑战前昨天状态(2008年12月12日 (五) 11:34 )并保护。谢谢。--123.191.240.15 (留言) 2008年12月12日 (五) 14:25 (UTC)[回复]


此前有IP 60.16.161.101 多次在 在江南的镇压与剃发易 一段加入个人观点:不过也有人认为,在这个意义上,武力恫吓达到了减少滥杀的效果。

企图为屠杀正名 --58.39.160.18 (留言) 2008年12月12日 (五) 14:42 (UTC)[回复]


清朝条目存在大量的毫无资料证明的 “有人认为” ,而这些“有人认为”只是60.16.161.101 /123.191.240.15等沈阳IP的个人观点 。这些“有人认为”也被60.16.161.101 /123.191.240.15等加入嘉定三屠,剃发易服等条目

--58.39.160.18 (留言) 2008年12月12日 (五) 14:50 (UTC)[回复]


谴责凡是对清朝不利的资料一概删除的武断做法,同时以 “有人认为”这种毫无证据的个人观点制造假象,为清朝一些错误政策辩护 --58.39.166.13 (留言) 2008年12月12日 (五) 15:08 (UTC)[回复]

阅。条目已由管理员Kegns于2008年12月12日 (五) 15:36施以一个月半保护。—J.Wong 2008年12月13日 (六) 02:08 (UTC)[回复]

参加动员令须知

请各位参加第六次动员令者把自己名称加入这里,并在动员令展开后自行更新,以方便主持人作统计和校对,否则成绩可能遗漏而不获计算。窗帘布 (留言) 2008年12月14日 (日) 04:48 (UTC)[回复]

Re: 保护不?

留言

“有错误操作之虞”绝对不是有错误的定论,是质疑。主要是正当张纯如条目在全保护期间,没有任何讨论,才会有应否全保护的需要。11月你再度全保护时,就是要避免滚轮战,所以不跟你争执,但请其他管理员审查。没有其他管理员审查或者确实支持长期全保护,但有其他用户异议,才会解除保护。既然你有兴趣关注,建议注意有无编辑战。没有编辑战,半保护也不要。有激烈编辑战,再度全保护也不迟,但条目原则不宜“预防性”全保护,才是“自由的”百科全书。谢谢。--Jusjih (留言) 2008年12月15日 (一) 19:4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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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jih的回复
阅。—J.Wong 2008年12月21日 (日) 03:01 (UTC)[回复]

Hwoarang17应是资深主编而不是执行主编

Hwoarang17于2006年4月30日加入应是资深主编而不是执行主编。窗帘布 (留言) 2008年12月16日 (二) 09:0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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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ilyn Manson

管理员,你好。我是玛莉莲·曼森 (歌手)的条目创建用户、主要贡献用户,想把条目移动至玛丽莲·曼森,但并不成功。管理员可否待劳?YunHuBuXi 2008年12月17日 (三) 10:3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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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语言版本都以乐队主音作为主条目。我以考虑清楚,保持原有移动决定。YunHuBuXi 2008年12月17日 (三) 11:43 (UTC)[回复]
完成J.Wong 2008年12月17日 (三) 12:44 (UTC)[回复]

闵兹暎页面的解保护

你好,我于2008年12月13日 (六) 02:48 (UTC)时间在Wikipedia:请求保护页面请求闵兹暎解保护。但到目前为止,尚未有管理人员给出回应,而提出时间晚于在下的请求都已得到相关回应。因此我请求阁下在可能的情况下,尽早处理在下的请求,谢! Sγmαnə    ╰( ̄▽ ̄)╭ 2008年12月17日 (三) 14:48 (UTC)[回复]

回应
谢谢阁下的回应。讨论页的讨论早已结束,现已无人跟踪。而对讨论的结果处理,竟取争议最大的“明成皇后”。即使再不谙朝鲜历史,中国的礼文化总是可以做佐证的吧?一个一生从未封后的人,请问何能以“后”称之?这已经属于常识性的逻辑了。
所以,在下郑重要求将条目改为“闵妃”,这一称谓既无“明成皇后”不符史实之恶弊,又无“闵兹暎”不尊亡者之嫌疑。敬请阁下斟酌。--Sγmαnə    ╰( ̄▽ ̄)╭ 2008年12月18日 (四) 14:29 (UTC)[回复]
回应
如此,我当在闲时到互助客栈谋求改正条目。但我仍旧希望阁下即刻将“明成皇后”更正为“闵妃”,中文维基多是以真名直呼中国历史上的诸多王侯,而闵兹暎仅为一妃,却被称为“后”,名分甚至高于其夫婿,于情于理都无能如此为之。这样的笑话若是传诸外人,只贻笑天下而。Sγmαnə    ╰( ̄▽ ̄)╭ 2008年12月20日 (六) 14:01 (UTC)[回复]
请尽快提交至互助客栈,阅。—J.Wong 2008年12月21日 (日) 04:23 (UTC)[回复]

事出突然 冬聚邀请

香港维基人冬聚现暂定于本周末(12月20日)假下午二时正(可早点赴会)于中大利黄瑶碧楼 306室举行,详情可联络我: 67510577

报名及发表意见可看看这页。 --黑武士仲尼 (留言) 2008年12月18日 (四) 16:10 (UTC)[回复]

未克出席,阅。—J.Wong 2008年12月19日 (五) 23:56 (UTC)[回复]

互助客栈/技术 12月

我发现您今天对这个页面进行了保护操作,这种情况是不是应该加上保护模板呢?我对这种情况不熟悉,所以想问问您确认一下。—Rubia 2008年12月22日 (一) 11:0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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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Barnstar

管理员星章
见到你处理各种事务实在感动,故送阁下一枚管理员星章。—JNIV 2008年12月22日 (一) 11:0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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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冠军联赛相关条目的移动

我想此间的历史阁下不可能不知道,但是现在既然已经定名从主人为方针,显然就应该遵守。

User:JackyCheung 现在三天两头就想一个名目出来,把符合方针的条目名篡改为不符合方针的条目名,我已经在Wikipedia:破坏提出,在Talk:欧洲冠军联赛详细说明并提供来源,当然至今也无人问津。关于条目问题,移动请求我曾经申请了三天,没有半句回应。

所以我在现在对所有被其篡改的重定向做快速删除请求,至少这样还有某些管理员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操作,便于我恢复条目到符合方针的条目名。—Msuker (留言) 2008年12月25日 (四) 11:4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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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处理欧洲冠军联赛的抽水问题

  • 这不是一个专门网站,并不能因此断定该名字是“主人”名字,所以,msuker的移动错误,这是一个逻辑错误,因为这没有一个专门名为“欧洲冠军杯”的网站。

如msuker所说,被该网所称的足球员译名,并不能称为“主人”译名,因为欧洲冠军联赛所用的译名不等于该球员的官方译名。同理,欧洲冠军杯不等于欧洲冠军联赛。

所以,我不希望你只听msuker的念念之词,而不理我这个原创者的感受—Jacky~TALK 2008年12月26日 (五) 04:0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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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已说过欧洲冠军杯(欧洲冠军球会杯)和欧洲冠军联赛(欧洲联赛冠军杯)不同,是两个不同的杯赛来的,再者,欧洲冠军杯又可以指(欧洲杯赛冠军杯)—Jacky~TALK 2008年12月26日 (五) 04:49 (UTC)[回复]
阅,继续观望于Talk:欧洲冠军联赛的讨论。—J.Wong 2008年12月26日 (五) 05:01 (UTC)[回复]

有新人有异议,麻烦管理员去解决下吧,已经是编辑战了—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12月28日 (日) 08:3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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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J.Wong关心了 其实我只是忘了拿下模板罢了 再说我这人经常病(非其他 就是胃病相关 根源还是电脑+网络 但是现代社会 放弃这两项似乎是不可能的)。嗯 相关问题讨论中,反正本条目被破坏也不是第一次了,还有 回复版本的话 还是建议27日17:14 IP用户的那个才好 因为演奏乐器是钢琴 连我都证实不到(其实本条目我只是帮人看着罢了)—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12月28日 (日) 16:0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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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认为不适合继续全保护了,至于讨论 因为我是直接回到个人对话页去了,文章质素的问题,的确有这方面的考虑吧,不过我觉得现在很多问题的出现,还是大家对某类资料该如何处理没一个统一的认识,这不,我对话页下面还在和费勒姆讨论有关音乐部分的资料应该怎么放呢,因为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所以大家还是按自己习惯的方法去处理—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12月29日 (一) 11:53 (UTC)[回复]

阅。—J.Wong 2008年12月30日 (二) 06:28 (UTC)[回复]

Template:Re

从删除历史可见,是阁下把它删除的。然而,此模板并未经过一星期删除投票,把它删除是不符合程序的。

[5] 管理员败类Cdip150于2008年12月28日 (日) 21:28 把template:Re的提删捆绑于template:Su的提删讨论中,距离阁下关闭讨论的2008年12月30日 (二) 07:16只有不到2日的时间,期间并无任何人(包括Cdip150)对新提删发表任何意见,即是说,讨论的所有(×)删除票都是指template:Su而言,而template:Re实际上并无一票(×)删除

Cdip150此举应受谴责,template:Re应恢复,但未必有意义。只想提醒阁下,执行时要小心一点,别让不法之徒有机可乘。-维基·垃圾·管理师 洁净维基百科2008年12月30日 (二) 08:17 (UTC)[回复]

下次会留意,阅。—J.Wong 2008年12月30日 (二) 09:56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