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薩巴捷原則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薩巴捷原則(Sabatier principle)由法國化學家保羅·薩巴捷於1920年提出[1],指的是在催化反應中,催化劑和反應物種之間的相互作用既不要太強,也不能太弱。如果作用太強,反應產物難以脫附,如果作用太弱,反應物種難以和催化劑結合。 薩巴捷原則可以通過反應速率隨反應物在催化劑表面上的吸附熱的變化作圖表現,這種圖一般都呈三角形或拋物線形,一般稱之為火山圖。類似的,針對兩種不同的性質,如對二元反應的兩種反應物的吸附熱,可以做出三維圖,此時該圖通常被稱為火山表面圖

  1. ^ Paul Sabatier. La catalyse en chimie organique. Paris et Liège: Librairie Polytechnique. 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