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主義同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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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主義同盟
創始人陳獨秀
成立1931年5月
解散1948年9月
合併自無產者社
中國布爾什維克列寧主義反對派
十月社
戰鬥社
分裂自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
繼承者中國革命共產黨
中國國際主義工人黨
總部上海
黨報《火花》
青年組織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
意識形態共產主義
社會主義
馬克思主義
托洛茨基主義
政治立場左翼極左翼
國際組織國際左翼反對派
第四國際
官方色彩紅色
中華民國政治
政黨 · 選舉

中國共產主義同盟中國歷史上的一個托洛茨基主義政黨。

歷史[編輯]

1931年5月1日至3日,在托洛茨基國際左翼反對派建議下,無產者社中國布爾什維克列寧主義反對派十月社戰鬥社等4個中國托派組織在上海召開統一大會,成立「中國共產黨左派反對派」。「統一大會」用不記名投票的方式選舉了托派中央委員會。選舉的結果是:「無產者社」當選三人,為陳獨秀、彭述之鄭超麟。「我們的話社」當選二人,為陳亦謀區芳。「十月社」當選四人,為王文元宋逢春羅漢濮德治。「戰鬥社」沒有人當選。大會閉幕後,接着就開第一次執委會。執委會產生了陳獨秀、鄭超麟、王文元、陳亦謀宋逢春組成的常委會。又選出陳獨秀、彭述之鄭超麟、王文元、宋逢春五人任「黨報委員會」。最後公推陳獨秀為「中國共產主義同盟」書記兼報委書記。陳亦謀濮德治負責管組織工作,彭述之、鄭超麟負責宣傳工作。

「無產者社」四大金剛之一馬玉夫因為沒能當選「中執委」,而到淞滬警備司令部告發。馬玉夫知道「統一大會」的地址,又知道鄭超麟、何資深的地址,但不知道陳獨秀、彭述之的住址,所以這次破獲,陳獨秀、彭述之得以倖免。這次被逮捕的人:鄭超麟和他的妻子劉靜貞,何資深和他的妻子張以森,王文元、陳亦謀宋逢春濮德治江常師樓國華,還有住在「統一大會」的大連路的工人王茨槐全家。這一批人先拘押在巡捕房,經過草率審訊,除劉靜貞、張以森和工人王茨槐全家押了幾周被釋放,其餘一概引渡到國民黨上海警察局拘押月余,又解到龍華淞滬警備司令部受軍法審判,據《危害民國緊急治罪法》判處鄭超麟徒刑十五年,何資深十二年,陳亦謀、宋逢春、王文元、江常師、樓國華各六年,濮德治因馬玉夫認不得,判了兩年半。全案人犯押解在漕河涇監獄執行徒刑。這次破獲,托派九個執委被捕了五個,五個常委去掉四個。陳獨秀、彭述之、羅漢、區芳雖未被捕,但區芳杳如黃鶴,再無蹤影;羅漢也隱姓埋名。陳、彭二人經過半年的努力,才勉強組成一個「臨時常委」會,拒絕劉仁靜、趙濟等參加,認為他們未經大會選舉,不合程序。拉羅世璠當臨時常委,謝德盤任常委會秘書。濮德治、宋逢春二人先後因病保釋出獄參加了常委會、每周開會一次,討論的問題仍然是「國民會議」和逐步恢復組織。

1932年10月15日,特務黃某唆使從莫斯科中大回國當了特務的蓋叔達費克勤尾隨濮德治,偵知托派常委開會的地址,巡捕逮捕了正在開每周例行的常委會的彭述之濮德治羅世璠宋逢春4人連同房主謝德盤(謝少珊);謝德盤未動刑就招供了,他作為常委秘書,知道陳獨秀的住址與托派機關所在。陳獨秀因病沒有到會,當晚也被捕入獄。故這次破獲把托派一網打盡,陳獨秀、彭述之、濮德治、宋逢春、羅世璠、彭道之曾猛何智琛王平一梁有光等全部被逮捕並於10月17日引渡到上海警察局,10月20日晨7點半陳獨秀、彭述之解到南京軍政部軍法司,其餘的解蘇州監獄。這就是轟動一時的「陳彭案」。蔣介石電令把謝德盤送到正在指揮圍剿紅軍的武漢行營,訊問陳獨秀與紅軍有無關係,謝稱沒有關係,於是10月23日蔣批示「將全案人犯解法院審理」,10月26日上午10時押解到江寧法院看守所拘押候審。1932年12月31日,陳獨秀一案10人(除去王曉春一人查無實據不予起訴外)被國民政府江蘇省高等法院檢察官朱儁提起公訴。1933年4月26日江蘇高等法院依據《危害民國緊急治罪法》判決「陳獨秀彭述之共同以文字為叛國之宣傳,各處有期徒刑13年,禠奪公權15年,王子平何阿芳幫助以文字為叛國之宣傳,各處有期徒刑五年,禠奪公權七年」等。濮德治、羅世璠、曾猛、宋逢春、何智琛各判徒刑五年,彭道之判刑二年半,王平一、梁有光宣判無罪。王平一出獄,又被特務抓去發表了一個反共宣言加入當局。接着宋逢春、曾猛、何智琛也發表反共宣言,投靠當局。而彭道之則病死在看守所。陳彭上訴後,最高法院刑庭1934年7月21日書面審終審宣判:「陳獨秀彭述之以文字為叛國之宣傳,各處有期徒刑八年,裁判確定前羈押日數,均以二日抵徒刑一日」。陳獨秀等上訴結果是由判定15年改為8年,褫奪公權部分全部撤銷。最後將陳獨秀、彭述之、濮德治、羅世璠押送到南京老虎橋監獄執行徒刑。

1935年1月,托洛茨基派代表格拉斯(中文名李福仁)來上海活動了一年多。召開代表會議。史朝生等人把「中國共產黨左派反對派」改名為「中國共產主義同盟」。

抗戰爆發後,根據「西安事變」中應允的「釋放全部政治犯」,1937年8月23日陳獨秀、彭述之、濮德治、羅世璠、鄭超麟、王文元等兩次被捕的托派都保釋出獄。

1942年,中國共產主義同盟分裂成以彭述之為首的多數派和以王凡西(王文元)、鄭超麟為首的少數派「國際主義派」。

1947年,中國共產主義同盟成立台灣支部,成員共9人。1948年上半年,台灣支部三名主要成員遭台灣國民黨當局逮捕,被判處徒刑。[1]

1948年9月,以彭述之為首的中國共產主義同盟多數派將其組織改組為「中國革命共產黨」,產生了以彭述之為書記的中央機構,黨員350人,不久彭述之等人避居香港,該黨機關也隨之遷移。1949年4月,中國共產主義同盟少數派也將其組織改組為「中國國際主義工人黨」,選舉王凡西為書記,鄭超麟等為中央委員,黨員100餘人,不久該黨也將機關遷往香港。[2][3]

參考文獻[編輯]

  1. ^ 1941年至1946年的温州托派简况. [2016-11-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20). 
  2. ^ 劉平梅. 中国托派党史. 中文馬克思主義文庫. [2016-02-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2-16). 
  3. ^ 历史上的“中国托派”:陷害一个人最厉害罪名. [2016-02-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