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名為王元翰的其他人物,請見「
王圻」。
關於名為王伯舉的其他人物,請見「
王伯舉」。
王元翰(1565年—1633年),字伯舉、橫空[1],號聚洲,雲南寧州(今雲南華寧縣)人。明代東林黨政治人物。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乙丑九月九午時出生,十四歲補諸生,二十四歲,中萬曆十六年戊子鄉試第十一名舉人。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進士,選庶吉士。萬曆三十四年,任吏科給事中,升工科右,以敢言聞名,極言時政敗壞,他的奏疏寫道:「雲南大害,莫甚於貢金、榷(征)稅二事。民不堪命,至殺稅使而征榷如故。貢金請減,反增益之。眾心憤怒……」「舉朝咸畏其口。」貶為刑部檢校,後因皇帝不理政務,遂罷去[2]。天啟初年(1621年),由吏部尚書趙南星 奏起湖廣按察司知事,升任工部主事。時奸宦魏忠賢專權,又遭罷免。崇禎元年恢復官職,不久病卒於白門。《明史》有傳。[3]
- ^ 《萬曆二十九年辛丑科進士登科錄》:王元翰 貫雲南臨安府寧州民籍,直隸鳳陽府鳳陽縣人,湖廣鄖陽府竹溪縣學教諭,治《書經》,字橫空,行一,年三十,九月初九日生。曾祖銳,祖尚絅,父寀,母黃氏,繼母張氏、曹氏,慈侍下,弟元鼎、元直,娶趙氏。雲南鄉試第十一名,會試第二百十三名。
- ^ 蔣平階《東林始末》
- ^ 《明史·卷二百三十六》
延伸閱讀[編輯]
[在維基數據編輯]
- 《明史卷二百三十六》,出自《明史》
參考書目[編輯]
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殿試金榜 |
---|
|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
|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57名 | |
---|
|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41名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