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年宮家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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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家決口也稱宮家壩決口,是1921年7月19日發生在中國山東利津宮家的一次黃河決口。決口處在宮家險工上首,五莊村南。決口後水災影響到利津、霑化濱縣無棣四縣,災民18.4萬餘人,受災面積5400平方里[1]

決口[編輯]

民國初年,山東省河工經費大約為每年48萬元,但因連年戰亂導致的財政短缺,河工經費連年拖欠。1920年河務支出大量積欠,至1921年汛期前仍然積欠三十多萬元,導致當年的春工未能修理[2],修河防汛所需的石料樁繩等均未準備,沿河兵士的薪酬也未及時發放[3]

宮家坐落在山東省利津縣西部的黃河北岸,距離縣城10公里。宮家上游有長約十餘里的雞心灘河段,黃河河道分為南北兩股,1919年之前北股為正河(既水流主泓,稱「大溜」),下至宮家壩「兩堤相去驟窄」[2],「河經壩下,故有曲流」,因河流曲折,北岸的宮家壩正當水勢之沖,但宮家壩僅為低矮卑薄的土堤,一旦水勢盛漲衝擊該處,必然出現險情,向來是一處「險工」[a]。1919年,北河淤塞,大溜經南河直衝宮家上游的河套李家,宮家段暫時變為「平工」[1][3]

1921年夏,黃河中游地區的降雨量普遍增大,下游水位驟升。宮家處的北河又被刷開,兩河交匯逼溜下移,宮家壩成為巨險。7月18日,黃河水面不斷上漲,水位最高的時候水面距離宮家壩上首幾乎持平。7月19日凌晨,風雨交加,水位大幅上漲,波浪湧上堤壩,水面幾乎與堤壩持平,單靠人力已經難以堵築,加上築壩的物料用盡,「民夫紛紛逃散」。7月19日黎明,宮家南大壩決口,水頭高達4米,洪水傾瀉而下[1][3]

決口剛發生時,口門僅有七八丈[b][c]寬,由於修堵不及時,口門因洪水沖刷不斷向西加寬[5]。至三天後的7月21日,口門處已沖刷至寬640米。經過不斷沖刷,決口處口門刷至三百餘丈,水深大約「九丈四五尺, 直至七八尺不等」[3]。其時全河流量約5220立方米/秒,十分之八[d]自潰口流出。黃河在宮家壩決口之後,分成兩股向外漫延,一股經決口處向北流出河道,折至西北余家莊、大小郭家、子官村、南樓村、蘇王莊一帶,越徒駭河久山新河,向西北流入無棣縣境內的套爾河後平漫流入渤海[1];另一股「直衝西北,經大馬村、張家灘、豆腐莊等鄉,順壩濠直流至鹽窩以下」,與正河匯流[3]。黃泛區長150餘華里,寬30至60華里[1],自決口處開始,西至濱縣城西20華里,北至利津縣鹽窩,西北至霑化縣江河口,幅員五百餘里[5]

災情[編輯]

決口後洪水淹及利津、霑化、濱縣、無棣四縣5400平方里,其中利津縣210村、霑化縣80餘村、濱縣50餘村受災,大量民居、校舍被洪水毀壞。受災居民總數達十八萬四千餘人,除除稍有力者遷徙他鄉外,僅無家可歸露宿大堤的便有六萬餘人[8][1]

全國勞動模範、治黃特等功臣於祚棠在其《我與黃河六十年》中回憶宮家決口時稱,他家所在的利津縣於家村在洪水退去後僅剩四間房子,村莊四周全是沙丘,寸草不生,村里死了70多口人,原本140戶人家中的50戶在災後被迫舉家「闖關東」去了[9]

賑災[編輯]

決口發生後,利津縣立即自行籌集公私急賑錢款數萬元,但相比災情不過杯水車薪,於事無補。利津縣知事姚祖訓用電報向山東省公署報告災情,請求撥發救災物資,賑濟災民。山東督軍省長田中玉命令河務局局長勞之常「暫由賑務處墊洋五千元……前往該縣施放急賑」,同時向北洋政府財政部請求撥款援助。中央政府因財政困難,沒有錢款可以撥付賑災、堵合決口,只能責令山東省公署自行就地籌款[5]

原惠民縣知事紀鶚元、利津縣勸學所所長任道遠等人赴天津、北平、河南、安徽拜謁軍政當局謀求賑濟[8]。發起於濱縣的道院積極募款參與賑災,是其從事社會慈善的發端,最終於1922年11月正式發展為世界紅卍字會[10]

1921年9月,華洋義賑會山東支部召開執行委員會議,更會名為「山東華洋義賑委員會」,時任山東河務局長勞之常兼任山東華洋義賑會副會長。該會總攬宮家災民賑濟,包括堵口工程開工前的工賑和工程捐款[11][3]

堵復[編輯]

紀鶚元與任道遠率數百災民到省政府請願,要求堵合宮壩口門。災民闖入督軍衙署,任道遠向田中玉詳述災情和百姓流離疾苦的情況,並提出需要堵復口門。田中玉當場應允災民請求[8]。由於堵合工程量巨大,而籌款卻非常艱難,遲遲未能動工。因修堵不及時,河套李家等處堤壩也被沖毀,黃河接口洪水大溜逐漸西移,東側口門處甚至開始出現淤墊,潰壩一直延伸至楊家附近,口門寬度達五百三十餘丈,合一里有餘[5][e]

1921年9月16日,北洋政府「特派田中玉督辦宮家壩黃河決口堵合事宜」,「派勞之常會辦宮家壩黃河決口堵合事宜」[12]。從開始直至1923年2月,宮家決口堵合事務均由田中玉督辦[13]。田中玉派人勘察決口後擬定堵口計劃,初步估計需經費五百餘萬元,後經切實計算仍需三百餘萬元。雖有所減少,但對於每年僅有四十多萬元河工經費的山東省來說,仍是一筆巨款,因款項籌集艱難,堵口工作遲遲未按計劃實施[3]

隨着宮家壩決口災情不斷擴大,華洋義賑會計劃實施工賑,修建御水工程。1922年春,華洋義賑會派遣工程師塔德(Oliver Julian Todd)和德福蘭前往山東辦理工賑,實地勘測決口地區並估定工程費用[14]。塔德是美商亞洲建業公司(Asia Development Co.)的工程師,與勞之常相識。經兩人介紹,亞洲建業公司於1922年2月正式提議承包堵口工程,建業公司與山東省河務局就宮家壩堵口工程進行了具體協商。塔德被建業公司任命為工程的具體負責人,承諾在當年大汛來臨之前竣工,商定的包修費用為95萬元,定於2月10日簽訂合同。因山東省公署未在規定期限內找到擔保銀行,而且亞洲建業公司的報價過低導致山東政府對其並不信任,雙方未能達成共識,堵口工程一再拖延。亞洲建業公司代表走後,山東各界曾計劃按照該公司的計劃自行修築施工,款項由所需由濟南各銀行、商會、財政廳、鹽署和軍政界人物以個人名義籌集。後經一位陶姓的牧師斡旋,亞洲建業公司再次派代表到濟南談判。3月14日至15日,山東省公署與亞洲建業公司商定擔保事宜。但亞洲建業公司提出要實地勘察後重新報價,且無法保證在當年汛期前完工,雙方再次談崩。其後,曾有人提議僅聘請美方工程師主持堵口工程未獲支持。3月18日,勞之常被公推為堵口工程負責人,勞之常要求省署書面保證即使他辦理不妥也不追究責任,並允許他用工程款來以工代賑。未及雙方談攏,第一次直奉戰爭爆發,黃河汛期到來,該項提議未能實質開展[3][5]

1922年10月,熊炳琦出任山東省長,開始參與堵合事務[5]。1922年11月,山東省政府與美商亞洲建業公司經過再次協商最終簽訂堵口合同,合同規定山東省政府需付給亞洲建業公司「中國通用銀洋一百五十萬元」作為承辦各項工程的包價,遷民購地和下游御水工程等則由山東政府另行撥付[3]。堵口工程從1922年12月開始施工,採用平堵法堵口[6]。1923年2月,堵合事務正式改由熊炳琪督辦[15]。到1923年的7月21日最終合攏,全部竣工,實用款200萬元。此次為黃河首次使用平堵法堵口[6]

相關事件[編輯]

1923年5月6日,參加宮家壩堤口落成典禮的中外記者乘坐的火車在山東省臨城縣境內薛棗支線上被抱犢崮山區土匪孫美瑤劫持,是為「臨城劫車案[16]

1955年1月30日凌晨,利津王莊大堤潰決,河水順1921年宮家決口故道經徒駭河入海[17]

註釋[編輯]

  1. ^ 靠河着溜、易受沖刷、容易出險的堤段被稱為「險工」,與水流隔有灘地,不受沖刷的堤段被稱為「平工」
  2. ^ 也有資料稱最初口門「僅寬五丈」[4][3]
  3. ^ 根據1915年北洋政府頒佈的《權度法》,1丈等於3.2米,與1929年後3丈等於10米稍有不同
  4. ^ 也有資料稱「分流七成」[6],或稱「全河十分之七的流量從口門流出[7]
  5. ^ 一說口門向西擴展至南楊家村,寬達1786米[3]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1.2 1.3 1.4 1.5 郭忠瑞. 山东治黄史上的首次外包工程. 山東省情資料庫. [2022-06-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6-15). 
  2. ^ 2.0 2.1 林修竹. 歷代治黃史: 卷六. 山東:山東河務局. 1926. 1-3.
  3. ^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3.10 沙元軍. 1921年山东利津宫家坝决堵口研究. 新玉文藝. 2022, (第3月中): 104–105. 
  4. ^ 馮雄. 宮家壩黃河決口堵築記. 中國工程學會會刊,1926,2(1):15-18.
  5. ^ 5.0 5.1 5.2 5.3 5.4 5.5 郭勝豪. 工程外包:1921年山东利津黄河宫家决口应对. 濱州學院學報. 2022-02, 38 (1): 61-67. 
  6. ^ 6.0 6.1 6.2 黄河记事 民国10年(1921年). 黃河網. [2022-06-13]. 
  7. ^ 侯全亮. 民國黃河史. 鄭州:黃河水利出版社,2009, 33-34.
  8. ^ 8.0 8.1 8.2 利津黄河险工和那背后的故事. 黃三角早報. 2013-11-23 [2022-06-12]. 
  9. ^ 悬釜之虞. 山東黃河網. [2022-06-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6-17). 
  10. ^ 民国时期的世界红卍字会. [2021-07-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3-30). 
  11. ^ 中國華洋義賑救災總會. 民國十一年度賑務報告書. 北京:中國華洋義賑救災總會,1923,33.
  12. ^ 高葆真, 有賀長雄等. 土木:大總統令三則. 內務公報,1921(97),12-13.
  13. ^ 大總統令:大總統指令第二千三百五十三號(十年十月十三日):令國務總理靳雲鵬:呈山東兼省長田中玉電請另派大員督辦宮家壩黃河決口堵合事宜請鑒核由.政府公報1921(2024)7.
  14. ^ 塔德. 黃河網. [2022-06-17]. [失效連結]
  15. ^ 大總統令. 河務季報 1924(9)3.
  16. ^ 梗夫. 临城劫车案(民国往事). 人民網 來源:《江南時報》(2005年09月18日 第十六版). 2005年9月18日 [2011-01-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年1月1日) (簡體中文). 
  17. ^ 省政府大事记(1955年).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05-11-08 [2022-06-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