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元勋(1603年—1644年),字超宗,号惠东。直隶扬州府江都县(今江苏省扬州市)人,明朝末年政治人物。
崇祯十六年(1643年)登进士。崇祯十七年(1644年),授兵部职方司主事,请假归乡。李自成破北京。六月,军阀高杰南下依附福王朝廷,奉命在扬州驻扎。由于高杰军队好劫掠,扬州士民拒绝其入城。郑元勋劝和,引起公愤,为众人所杀[1][2][3][4]。
参考文献[编辑]
- ^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1575
- ^ 《明人传记资料索引》(783页):郑元勋,字超宗,号惠东,江都人。天启四年举人,历官兵部职方司主事,明亡后卒,年四十二。
- ^ 《明季南略·卷一》:高杰逼扬州,上民拒之不纳。进士郑元勋超宗,劝守臣和解。时共坐城楼,忤众,立刃死。杰兵纵掠,广陵大沸。福缘庵僧德宗为时推重,难民避入,剃发坐尺地须八十金。漕舟附妇女一人须一金。门禁甚厉,江西陈给事口口以与守臣善,巨室借其封衔,舆妇女,人各四五十金,积赀甚腆。
- ^ 《明季南略·卷1》:六月纪 初八(甲子),史可法奏:‘扬州悍民惨杀乡绅郑元勋’。吉王子慈煃报:‘吉王播迁而薨’。命护送潞王于杭州。工部尚书程注致仕。命逮治从逆诸臣光时亨、周钟等。
天启四年(1624年)甲子科应天乡试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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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式举人 148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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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十六年(1643年)癸未科殿试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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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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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78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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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31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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