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社會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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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運動

社會運動(英語:Social movement)是由個體社會群體鬆散組織為了實現推動、執行、抵制、阻止或撤消社會變革變化,而用體制外的策略,來改變現有體制的一種政治現象行動與集體。社會運動被描述為“組織結構和戰略,這些結構和戰略可能使被壓迫人口能夠提出有效的挑戰,並抵抗更強大和更有優勢的精英”。某些觀點認為,非營利機構非政府組織,有其社會責任存在,單單有著善意,不代表這組織能負起社會責任,而近來對非政府組織的社會責任的關注也在增加。

精選條目

石牆騷亂發生前的美國LGBT平權運動事件列表:儘管1969年的石牆騷亂普遍被視為同性戀平權運動的開始,但早在石牆騷亂發生前就已有同性戀者自發或由同性戀團體組織的示威遊行。這些行動的目的在於反同性戀歧視,例如抗議美軍對同性戀者的排斥與古巴對待同性戀者的政策等。這些早期的示威活動成功凝結同性戀社群的共同意識,並在1969年石牆騷亂時爆發,使其成為美國乃至於全球各地同性戀權利運動的開端。

早期的平權運動常採取的抗議手段包括設置路障阻擋抗議對象的人員進出等。美國東部的LGBT組織如馬太辛協會英语Mattachine Society女同性戀組織碧麗提絲的女兒英语Daughters of Bilitis詹納斯協會英语Janus Society等組織在華盛頓紐約費城的總部或分會則組成東岸同志之友組織(East Coast Homophile Organizations,ECHO)以協調與組織示威遊行。由於人口稠密的大城市有相對較多的LGBT人群,ECHO常在這些城市組織遊行活動,同時他們也會對參加者的著裝作出規定,例如男性必須繫上領帶、穿上夾克等;女性必須穿上裙子等。這些要求是由馬太辛協會創辦人法蘭克·卡莫尼所提出的,他意圖向人們展示,同性戀者是「體面且適宜僱用的」,並無與異性戀者有何異同。許多早期的示威者都繼續投入後來的同性戀解放運動。

精選傳記

梁天琦(英語:Edward Leung Tin-kei,1991年6月2日)是香港本土派政治人物、社會運動者、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他曾主張推動香港獨立運動,並提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口號。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北省武漢市出生,父親是香港人,母親當時戶籍為武漢市。1歲時他隨同母親移居香港定居,先後就讀天主教崇德英文書院元朗公立中學校友會鄧兆棠中學香港大學哲學系、副修政治及公共行政。

2016年1月,梁天琦代表本土民主前線,參加香港立法會新界東地方選區補選。同年2月,他因參與旺角魚蛋革命遭到逮捕,但也提升個人聲望。最後在該次補選中,他以66,524張選票落選,支持度15.3%。這次選舉鼓舞本土派參選同年9月的香港立法會選舉,但導致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要求參選者簽署確認書。對此,梁天琦簽署確認書,表示放棄香港獨立運動的政治立場。然而選舉主任認定其並未放棄原先的主張,最終取消粵语取消資格參加選舉的資格。2018年6月,他因為在旺角革命期間,於亞皆老街襲警罪與參與暴動罪成立,被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判處6年有期徒刑。

精選圖片

伏爾泰琳·克蕾(英語:Voltairine de Cleyre,1866年-1912年),是一位美國無政府主義作家和女權主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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